第一章 故居阿什菲尔德
1
我以为,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我的童年幸福快乐。
我有一个可爱的家庭和宅院,一位聪颖耐心的保姆;父母情意甚笃,是一对恩爱夫妻和称职的家长。
回首往事,我感到家庭里充满了欢乐。这要归功于父亲,他为人随和。如今,人们不大看重随和的品性,注重的大多是某个男人是否机敏、勤奋,是否有益于社会,并且说话算数。
至于父亲,公正地说,他是一位非常随和的人。这种随和给与他相处的人带来无尽的欢愉。
按现代的观点看,父亲也许不会受到人们的推崇。他生性懒惰。那年月,不少人都有不必工作而能维持生活的收入,因此无须为生计而操劳。社会也不指望他们做什么事。
我想,假如真的要父亲工作,他也未必能干得出色。
那时我们住在托基。父亲每天上午离家去俱乐部,中午乘马车回家吃午饭,午后又去俱乐部,整个下午都打惠斯特牌。傍晚准时回家,换晚礼服去赴宴。在打板球的季节,他整日泡在板球俱乐部里,他是这个俱乐部的主任,偶尔也组织安排几场业余戏剧演出。他交游甚广,乐于款待客人。家里每周举行一次大型晚宴。除此之外,他和母亲每周有两三个晚上外出赴宴。
我不知道父亲属于哪一类性格,他没有鲜明的个性。在我看来他不很聪明,但却有一颗质朴慈爱的心,很会体贴同伴。他极富幽默感,能轻而易举地逗得人开怀大笑。他没有坏心眼,从不妒忌别人,出奇的慷慨大方,是个天生的乐天派。
母亲的性格截然相反。她个性突出,有些乖僻。比起父亲来要倔强些。她才思敏捷,腼腆害羞。说到底,生性抑郁。
家里的孩子和佣人都对她唯命是从。她一开口,别人总得肃然听命。她完全有可能成为第一流的教育家。任何事情一经她的口,就变得激动人心和富有新意。她讨厌谈话内容单调乏味,说话时总是从一个主题忽然跳到另一个主题,有时让人感到如坠五里雾中。
她比父亲大约小十岁。从十岁起,她就执著地爱上了他。那时候,父亲还是个生活放荡的小伙子,往来于纽约和法国南部之间,母亲当时是位娴静、羞涩的小姑娘,坐在家中思念着他,在她的邪诗集”中写几句小诗或偶感,为他绣花荷包。这只荷包一直保留在父亲的身边。
真是典型的维多利亚式的罗曼史,这当中蕴含着深情厚意。
母亲克拉拉·贝默童年不幸。她的父亲是阿盖尔高地联队的一位军官,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受了致命伤,撇下年轻漂亮的妻子和四个孩子,离开了人世。当时,外祖母才二十六岁,孤儿寡母,只能依靠为数不多的抚恤金生活。那时候外祖母的姐姐刚刚结婚,给一位美国富翁作填房。她写信给外祖母,主动提出收养一个孩子。对于一个在忧愁中度日,拼命地做针线活来维持生计和孩子教育的寡妇,这样的救助是求之不得的。在三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中,她选择了女儿,因为她似乎觉得男孩子将来可以独身在世间闯荡,而女孩子却需要生活安逸。也许像母亲常说的那样,外祖母更喜欢男孩子。母亲离开泽西后,来到英格兰北部的一个陌生人家。我想正是她这种怨恨和被遗弃的心灵创伤,给她的人生观染上了灰暗的色调,使她缺乏自信,怀疑别人的爱。她的姨母和蔼宽容,富有幽默感,但是却不会体察儿童的情感。
母亲享受到一个舒适家庭所能提供的一切,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她惟一失去的而又无法弥补的,就是在自己的家里与亲兄弟们在一起的无拘无束的生活。
母亲在这种新的环境中感到异常痛苦,每晚都是哭着入睡。她面色苍白,日渐消瘦,终于一病不起。姨婆请来了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大夫。大夫跟这位小姑娘交谈之后,对姨婆说:“这孩子很想家。”
姨婆十分惊讶。“哦,不,”她说,“这不可能。克拉拉是个极乖的孩子,从不调皮,她生活得很快乐。”大夫坐到母亲跟前,又跟她聊了起来:“有兄弟吗?有几个?都叫什么名字?”不一会,她就失声痛哭起来,吐露出内心的忧闷。尽管道出了苦衷,她那紧绷着的神经松弛下来,但“被遗弃”的悲凉之感却一直留在她的心底。这种对外祖母的抵触情绪一直存留到她去世。她渐渐喜欢起她那位“美国姨父”。他也爱文静的小克拉拉。当时他已患病,小克拉拉经常给他读一本名叫《金河之王》的书。她非常喜欢书中的故事。不过,生活中真正使她快慰的是姨父前妻的儿子弗雷德·米勒的定期来访。她称他“弗雷德表哥”。那时,他已是一位二十岁的小伙子,对自己的“表妹”格外亲热。
他对这位可爱的小表妹总怀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一直保存着她写给他的那些充满稚气的书信和小诗。尽管他过去曾跟纽约的许多交际花有过轻浮的艳史,但最后终于回到家乡,向娴静的小表妹求婚了。
就这样,两人结合了。我一直珍藏着她的一幅身着结婚礼服的照片,从照片上可以看到她那一头乌发下面的那张严肃得可爱的脸庞和一对迷茫的大眼睛。
在姐姐出生之前,我们家搬到了托基,住进一幢带家具的房子。在当时,那里是上流社会的人们冬季疗养的胜地,与里维埃拉①的假日旅游胜地齐名。父亲迷上了这个地方,他喜欢大海。他的朋友中有几位是本地人,其余都是来过冬天的美国人。我的姐姐麦琪就诞生在托基。她出生后不久,父亲又去了美国,打算在那儿长期居祝父亲的外祖父和外祖母当时还健在,自从他的生母在佛罗里达去世后,他就住在新英格兰僻静的乡下,由外祖父和外祖母抚养成人。他很依恋二老,两位老人也渴望见到孙媳和小曾孙女。我的哥哥出生在美国。后来,父亲决定回英国。刚一到英国,生意上的麻烦事就又把他召回纽约。他建议母亲在托基租一幢带家具的房子,先住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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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里维埃拉:系指从法国东南的尼斯一直到意大利西北的拉斯拜扎的地中海沿岸地带,为世界著名的避寒旅游胜地。——译注。
母亲和她的姨母(也就是父亲的继母,我称她为姨婆),便照此在托基寻找带家具的房子,可是母亲回来时却得意洋洋地宣布:“弗雷德,我买下了一幢房子!”
这是一幢普通的别墅,远离托基富人区,地处镇子的另一端。房子前面的道路几乎直通富饶的德文郡。这幢房子的名字叫阿什菲尔德:在我的一生中,我时断时续几乎一直住在那里。
父亲后来毕竟没有在美国安家。他非常喜欢托基,决定在这儿定居。他安下心来办俱乐部,打惠斯特牌,交朋友。母亲本来不喜欢住在海边,讨厌参加各种社交聚会、也不会玩牌。可是她在爱尔什菲德却过得很称心,举办大型晚宴,参加社交活动,甚至于当某天晚上没有活动呆在家里时,她总是急不可耐地向父亲打听目前剧院上演什么,俱乐部里有什么新的见闻。
2
要记住一个人记事的时间是困难的。我还清楚地记得我三岁的生日,就在那天,我开始意识到自我的价值。当时,全家人聚在院子里喝茶,院子里摆着一张茶桌。上面放着许多点心,中间是我的生日蛋糕。蛋糕上覆盖着厚厚的一层奶油,中间插着蜡烛,一共三根,忽然,一件令人振奋的事件发生了——一只赤色的小蜘蛛从洁白的台布上爬了过去。
那蜘蛛小得叫人难以察觉。母亲说:“这是吉兆,阿加莎,吉样的蜘蛛来庆贺你的生日了……”以后发生的事情在记忆中淡漠了。只是隐约地记得哥哥为多得几块奶油巧克力小蛋糕而吵闹不休。
童年的世界是那样的美好、安宁和激动人心,最使我着迷的要算庭院了。年复一年,院子对我来说越来越重要。我熟悉院中一草一木。每棵树都富有特殊的意义。从一开始,我就把院子划分为三个截然不同的部分。
首先是菜园,它的外围是毗邻公路的高墙。这片菜园除了可以供给我一些木莓和青苹果外,引不起我更多的兴致。
接着就是庭院的主要部分———直延至小山坡下面的草坪,一些有趣的树木点缀其中。有圣栎、雪松、高大的惠灵顿树和两棵冷杉。
第三部分是小树林。至今在我的想象中,它仍然似乎大的像新森林。林中生长的大多是白杨树,一条蜿蜒曲折的小径横穿林中。它使人联想到真正的大森林,阴森神秘,漫无边际。
顺着林中小径可以一直到达打网球和板球的草坪。走出树林来到这里,就会感到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绿茵场上姑娘们一手提着宽大的裙摆,一手挥动着板球拍,或者头戴着硬草帽,打着网球。
每当我在院子里玩得尽兴之后,就要回到我跟姆妈住的幼儿室。屋子里的一切都很单调,从未变动过。也许是年迈和患风湿症的缘故,姆妈从来都不加入我的游戏,只是让我在她的四周独自玩耍。我玩什么都很当真。从开始记事的时候起,就自编自导了各种各样的伙伴。对于最早的一批伙伴;除了“基顿”一家人的名字,其它一概记不得了。我记不得自己是否也是这家的一员,但这家人的名字我还记得:克洛弗,布莱基,还有其他三位成员,他们的母亲是本森太太。
我自然也有玩具。由于在家里倍受宠爱,肯定会有各式各样的玩具,不过大多数已经记不得了。只隐约记得有一盒色彩斑斓的念珠,我把它们串起来做成项链。
记得我有一些娃娃,但很少跟她们玩。我喜欢基顿一家。班森太太相当穷困,让人同情,孩子的父亲班森船长,撇下一家人出海去了,难怪家里一贫如洗。基顿家族的故事大概也就是如此结局。不过,我的脑子里也隐约有另一个更美好的结局,班森船长没有死,就在基顿一家陷入绝境的时候,班森船长满载财富而归。
基顿家族的故事结束后,我的想象转到格林太太身上。
格林太太养了一百个孩子,最惹人爱的有小狮狗、小松鼠和小树。它们跟随我在院子里探险。它们既不完全像小孩,也不像狗,是介于人狗之间的一种难以确定的小生灵。
像所有受良好教育的孩子们一样,我每天都要“散一次步”。我特别讨厌散步,尤其是在出门前必须扣好靴子。
用过茶后,我换上浆过的细棉布衣服,走下楼到客厅里跟母亲一块儿玩,母亲很有吸引力,她讲的故事总是丰富多采。我们玩的游戏也变化多样,从未重复过。记得有一个关于一只亮眼睛老鼠的故事。亮眼睛老鼠经历了各式各样的奇遇。可是有一天,母亲宣布亮眼睛老鼠的故事讲完了。我感到怅然若失,几乎要哭起来。母亲见此状忙说道:“我再给你讲一个‘好奇的蜡烛’的故事。”这个故事有点像侦探小说,母亲一共讲了两次。遗憾的是当故事正讲到最惊险的地方,坏蛋慢慢地向蜡烛里揉进毒药时,家里来了几位客人,住了些日子,我们的游戏和故事被迫中断。客人走后,我向母亲询问故事的结局,她表情茫然,显然故事情节已被忘得一干二净。这个没有结局的故事一直萦绕在我的脑际。
我对哥哥和姐姐的记忆不深,大概是因为他们都住校。
哥哥就读于哈罗公学。姐姐在布赖顿的劳伦斯女校,这所学校后来更名为罗蒂思女校。人们都说母亲喜欢别出新裁,竟然把女儿送人了寄宿学校。父亲宽宏大量,认可了这种标新立异的做法。母亲乐于做各种各样的尝试。
那些新的尝试大多是宗教方面的,她总是朝三暮四。她擅长祷告和默祷,可是她的满腔热血和虔诚之心很难找到一种合适的祈祷方式。而父亲却一直信守一种信仰。
我出生以前,母亲的信仰曾几次改弦易辙。她刚进罗马东正教没几天,就改人惟一神教派(哥哥正是因此未曾受到过洗礼)。后来又改奉佛教。她激情满怀地加入了波斯教,没多久就又皈依了英国国教。
父亲虔诚地信奉东正教,每天晚上都作祷告,礼拜天去教堂。他对自己的信仰忠心不贰,但母亲信奉别的教派,他也并不介意。正如我说过的那样,他是一个随和的人。
母亲皈依了英国国教,他感到欣慰,这样我降生的时候就可以在教区的教堂里受洗礼了。我随祖母的名叫玛丽,随母亲的名叫克拉丽莎。阿加莎这个名字是在去教堂受洗礼的路上,母亲的一位朋友起的,她说这名字好听。
我的宗教观念主要是承袭姆妈的,信奉基督教。她不去教堂,而是自己在家读《圣经》。我认为守安息日头等重要,忙于尘世间琐事是对上帝的最大不敬。我确信自己是得到“拯救”的信徒,对此感到沾沾自喜。我拒绝礼拜天做游戏、唱歌、弹钢琴,并为父亲的行为提心吊胆,他礼拜天下午竟兴致勃勃地打板球,还取笑牧师,有一次还取笑主教。
母亲曾一度热衷于对儿女们的教育,可是后来却走向另一个极端,孩子不满八岁不许读书,理由是,“这是为了保护孩子的眼睛和脑子。”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不像她希望的那样。每当别人给我读了一个我喜爱的故事后,我就要过那本书研究起来,开始还不懂书中内容,但渐渐地就弄懂了。每当跟姆妈外出时,我总是缠着她问商店上方或招贴板上写的是什么字。结果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可以毫不费力地读一本名叫《爱情的天使》的书。接着我又给姆妈高声朗读这本书。
“太太,”姆妈第二天歉疚地告诉母亲,“恐怕阿加莎已学会阅读了。”
母亲异常痛苦,但这已是既成事实。还不到五岁,书就向我展示了故事的世界。从那以后,每逢圣诞节和生日,我要的礼物就是书。
父亲认为,既然我能认字了,就最好开始学写字。这倒是件不那么令人愉快的事情。抽屉里笔划歪歪斜斜的破练习本多了起来。初学识字时,我只注意整个词而没注意到单个的字母,区别B和R成了一大困难,于是又练习写了不少B和R。
后来,父亲又说我最好也开始学点算术。就这样,每天早饭后我伏在餐室的窗台上作算术题。比起那些难以驾驭的字母来,数字要有趣得多。
父亲对我的进步颇感振奋和自豪。我升了一级,可以做一本已经发黄的《习题集》了。我非常喜欢这本小集子,它趣味无穷,很有吸引力。我喜好算术,母亲似乎感到意外,正像她自己也承认的那样,她讨厌数学,家里的来往账目使她束手无策,一概由父亲包揽。
生活中另一件令我激动不已的事是,一次我收到了一份礼物——一只金丝雀。它叫戈尔迪,后来变得非常温顺,在幼儿室里蹦来蹦去。它有时站在姆妈的帽子上,只要我一招呼,它马上就飞过来,落在我的指头上。它不仅是伴我嘻戏的小鸟,还是又一段神奇故事的开端。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两个:迪基(小鸟)和迪基女士(我自己)。她们骑着战马遍游了全国(实际上是我们的庭院),历尽千险,数次从强盗的手下死里逃生。
3
在我早年生活中占有最重要地位的人是姆妈。幼儿室是只属于我们俩人的天地。
我至今清楚地记得房间里的壁纸——紫红色的蝴蝶花爬满了四壁,构成一幅环状的彩图。我常常晚上躺在床上,仰望着墙壁的上方。它在壁炉的火光和桌上那盏暗淡的油灯的映照下显得格外动人。的确,我一生都偏爱紫红色。
姆妈坐在桌子旁做着针线活。在我的床铺四周围着一道屏风。别人以为我已经人睡,其实我常常醒着,观赏着一朵朵蝴蝶花,猜想着它们是怎样交织在一起的,继续构思着基顿家的历险故事。
家中的另一位重要人物是我们的厨子简。她像一位高高在上的女皇一样统辖着厨房。她从十九岁起就跟随着母亲,当时还是一位窈窕的姑娘,她由厨房里的打杂升为厨子,一直跟了我们四十年。当她离开我们家的时候,体重至少也有二百一十磅了。
厨房里总有好吃的。丰盛的早餐过后,十一点左右又有可可,一盘刚烤制的酥皮点心和小甜面包,或者是热乎乎的果酱糕饼。我们吃过后,佣人们用午餐。按照家规,钟敲三点以前,厨房是不许旁人进去的。母亲教导我,佣人进午餐的时候不能随便闯进厨房。“那是她们的休息时间,不要打扰她们。”
对我来说,家中的佣人比起母亲的友人和远方的亲戚来,要可亲近得多。只要我一闭上双眼,脑海中就浮现出简的形象。在我们家的厨房里,她简直是个来回移动的庞然大物:宽厚的胸脯,肥大的臀部,腰问紧束着一根浆过的束带。
肥胖的形体似乎并未给她招致烦恼,双脚,双膝和脚踝也从未感到过不适,纵使患了高血压病,她也未必察觉得到。在我的记忆中,她从未闹过玻我不知道姆妈刚来我家时有多大年纪,也不明白母亲为何选中这样一位老妪。母亲总是说:“自从姆妈到这儿来后,我就再也没有为你操过心,因为你有位能人照料。”姆妈不知照看过多少孩子——我是最后一个。
五岁生日的那天,我收到一份礼物——一只小狗。这真使我喜出望外,兴奋得手舞足蹈。我简直不敢相信,高兴得连句话也说不出来。当读到字条上人们惯说的那句话“收到此物必会惊呆”的时候,我想我当时真的惊呆了。我兴奋得连句谢谢都不会说了,几乎都没顾上看一眼那只漂亮的小狗,就躲开了。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也常常这样做。不知道人为什么这么迟钝。记得当时我一下子钻进了卫生间。这是一个让人反省的好地方,谁也不会跟着你进去。当时,卫生间干净、舒适,几乎可以住人。我放下了沉重的红木坐架,坐在上面,失神地注视着挂在墙上的托基地图,让自己恢复一下理智。
“我有一只狗———只狗了——它是我自己的狗——我自己的——一只约克夏狗——我的狗——归我所有!”
此时,那只才四个月的约克夏小狗郁郁不乐地溜达着,来到院子里,投靠了我们家的园丁,一位叫戴维的脾气粗暴的男人。小狗曾经由某个做临时工的园林工人喂养,一见到插在土里的铁锨,就以为那或许是它的落脚之地。它坐在院里的小道上,神情专注地观看园丁挖土。
我及时地找到了它,跟它交上了朋友。起初双方都有些腼腆,只是试着相互靠近,可是不到一星期,就难舍难分了。
它的大号是父亲给取的,叫乔治·华盛顿;小名托尼是我起的。对孩子来说,托尼是只极好的小狗——它温顺,充满了柔情,能勾起我许多遐想。姆妈也减去了一些折磨。那一堆缎带和装饰品不再被我强加在她的身上,而是赠给了托尼。
它对这些东西是来者不拒,表示赞赏,偶尔还咬上几片,送给它穿的那双拖鞋。我还特许它进入我编造的故事中。托尼以勋爵的身份加入了迪基(也就是那只叫戈尔迪的金丝雀)和迪基女士(也就是我)的行列。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哥哥留给我的印象要比姐姐深。姐姐待我极好,而哥哥却很高傲,他管我叫“小鸡儿”。尽管如此,只要一有可能,我还是跟他套近乎。我记忆最深的是他养过一窝白鼠。他向我介绍了他的“威斯克先生和太太”以及它们全家。姆妈不同意我接近那些小动物。说它们身上有怪味。它们散发的气味的确难闻。
哥哥对我来说是那么富有吸引力,我简直离不开他。他当时正处于傲睨小妹妹的年龄,觉得我特别讨厌。有时他发了点善心,允许我走进他的”车间”,那里有一台车床。他让我抱起许多小木块和工具递到他手里。可是过不了多久,这只“小瘦鸡”就被赶了出来。
4
我第一次受惊吓是在不到五岁的时候。春日里,姆妈带我去采报春花。我们越过铁路来到存放船具的大院,从篱笆上摘取报春花,那上面长满了这种花朵。
我们从一扇敞开的院门走进去,继续采撷,篮子渐渐满了起来。突然一个粗暴的声音冲着我们吼道:“喂,你们怎么跑到这儿来啦?”
那大汉看上去像个巨人,气势汹汹地满脸涨得通红。
姆妈辩解说我们没有做什么错事,只是采点报春花。
“侵入了别人的领地还不知错?快滚开,快点从那扇门滚出去!要不我活煮了你们!听见没有?”
我死死地扯着姆妈的手向外走,姆妈走不快,实际上也不想快走,我越发害怕起来。当我们平安地回到小路上时,我几乎垮了下来,面色苍白,四肢无力。姆妈转过头来发现了这一切。
“哦,宝贝,”她轻声地问,”你是不是真的以为他会说到做到?要把你给煮了?”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这一可怕的场面已经浮现在我的眼前:火上架着一口冒着热气的大锅,我被扔进了滚烫的水中,极痛苦地尖声叫着……这一切都跟真的似的。
姆妈宽慰我,说有的人就喜欢这样说话,咋咋唬唬的。
他虽然脾气不怎么好,粗鲁,讨人嫌,但他决不会真就那么干,只是吓唬吓唬你而已。
我可是把它当真了,即使在今天,走在田间,也总有点毛骨惊然的惶恐。在我的一生中,还从未受过如此大的惊吓。
我四岁的时候爱情的种子萌发了。这是一场怯懦而甜美的怀春,我爱上了达特茅斯皇家海军学校的一位学员,他是哥哥的朋友,他那金黄色的头发,蓝蓝的眼睛撩拨起我浪漫的天性。他本人对这由他激起的情爱一无所知。他朋友的这位“小妹妹”全然没有引起他更多的注意。如果有人向他提及我,他也许会说:“她不喜欢我。”过分的情感使我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一看到他迎面走来,或者在餐桌旁落座,我就会立即将脸扭向一边。母亲和婉地嗔怪道:“我知道你害羞,亲爱的,可还得讲点礼节。一瞧见菲利普就把脸扭过去是不礼貌的。他一跟你说话,你总是爱理不理的。即使讨厌他,也不能失礼呀。”
我讨厌他?唉,谁又能看透我的心思啊!如今想起这件事来,我感到幼年的爱是多么容易得到满足呵。它没有一点过多的奢求——含情的一眼或一句话,仅仅是悄然的爱慕就心满意足了,就足以让人飘飘然,在想象的王国里创造出英雄史诗般的壮丽场景:为自己的心上人勇敢献身,或闯入被死亡所围困的兵营去护理他!或从大火中把他拯救出来!
或用身体挡住向他飞来的子弹!一切想象得到的情景都被编织进去。这些想象没有一个是喜剧的结局。你不是被烈火化为灰烬,就是中弹身亡,或者被瘟疫夺去了生命,而你钟情的人对你所做的崇高牺牲一无所知。我坐在幼儿室的地板上与托尼玩耍,表情平静而矜持,脑海中神奇的幻想却奔腾不息。菲利普当上海军后补生调离了英国。在他走后不长的一段时间里,他的形象仍存留在我的脑海中,后来渐渐地淡漠了。爱情就这样悄然逝去了。三年之后,我又无望地爱上了一位年轻的陆军上尉。他高高的个子,深色的皮肤,当时正在向姐姐求爱。
如果说阿什菲尔德是我的故乡的话,那么伊林算得上是个激动人心的地方,充满异域的情趣。最富于传奇色彩的地方之一就是房子里的卫生间,里面有一张富丽堂皇的红松木坐椅。坐在上面就如同女皇端坐在宝座上一般。迪基女士摇身变成了玛格丽特女皇,迪基成了女皇的儿子——戈尔迪王子,未来的王位继承人。他就坐在女皇左面那个精致的彩陶扶手上。我每天一大早就躲在这里,坐在“御椅”上向朝拜者频频点头,听他们念奏折,伸出手来让他们吻,就这样一直坐到来解手的人在门外等得不耐烦了,气愤地把我从便池上拽下来!
由于父亲娶的是继母的侄女,又因为他称继母为母亲而妻子却称她为姨母,所以我们都叫她姨婆。我的祖父(我父亲的爸爸,母亲的姨夫)晚年来往于纽约与曼彻斯特之间,曼彻斯特有他的分公司。他曾是美国的一位“传奇式人物”。他原来是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孩子,背井离乡,由曼彻斯特来到纽约,当上了某办公室的勤杂员,后来发迹成了公司的股东之一。“三代的时间里,从穿小汗衫到坐旋转椅”正是我们家族的真实写照。祖父挣得了巨额财富,父亲把它交给同事代理,财富在一点一点地消耗,等到哥哥手中的时候,就被闪电般地挥霍殆荆祖父去世前不久,在柴郡买下一幢房产。当时他已病人膏肓。不久,姨婆就守寡了。她那时还算年轻,在柴郡住了一段时间,受了一两次盗贼的侵扰后,就在伊林买下一幢房子住了下来。当时那儿还算是乡下,正像她说的那样,房子四周都是农田。可是等到我去看她的时候,一切都变了,到处都是一排排新建的房子。
姨婆住的房子和庭院有无尽的魅力。我把幼儿室分割为几片“领地”,靠前的部分是一个向外凸出的窗户,下面铺着一条漂亮的条格台毯;靠后的部分是餐室,地上铺着布鲁塞尔地毯。我把各式各样的蒲席和一块块亚麻地毯配备给各个“领地”,神情庄重地在各“领地”巡视,口中念念有词地嘟囔着。姆妈安详地坐在一旁织毛线。
姨婆的大床是令人迷恋的地方。床的四角镶嵌着四根粗大的红木床腿,四周是大红的锦缎床围,上面铺着羽绒被褥,每天清早,我还没穿上衣服就跑过来,爬上姨婆的床。姨婆早晨六点钟就醒了,总是高兴地把我拥进她的被窝。客厅在楼下,摆满了镶嵌着五光十色装饰品的家具和德累斯顿出产的瓷器。由于窗外就是花房,屋子里总是光线阴暗。客厅仅用于聚会。隔壁是起居室,里面总有一位女裁缝坐在那儿。姨婆在餐室里心满意足地过着维多利亚时代的生活。全套家具都是笨重的红松木的。屋子正中是一张餐桌,四周摆着靠背椅。窗上挂着精细的钩织窗帘。姨婆有时坐在桌前那把皮背雕木大师椅上写信;有时坐在壁炉旁的一张天鹅绒软椅上烤火。桌子、沙发以及几把椅子上都堆满了书籍。
姨婆从未间断过买书,有的是留着自己读,有的是赠送他人。后来书籍越来越多,以至于连她也搞不清哪些书是准备送给哪些人的。有时甚至发现某某人的那个逗人喜爱的小男孩已转眼十八岁了,而她从前为他买的《圣人古尔德雷德的孩子们》和《蒂莫西老虎历险记》两本小人书一直还没有送给他。
姨婆很喜爱孩子,常常搁下手头还未写完的字迹潦乱的长信,兴致勃勃地跟我一起玩“维特利先生和小鸡”的游戏。不用说每次都由我充当小鸡。姨婆到商店里买小鸡,挑中了我,询问售货员这只小鸡的肉是否细嫩,然后回家把小鸡捆绑好,串起来(这时我总是忍不住大笑起来),放到炉灶上烧烤,翻个个儿再烤另一面,然后端上餐桌。就在餐刀闪闪的霎那,小鸡突然复活了,欢蹦乱跳,“这是我!”——游戏至此进入了高潮。我和姨婆不厌其烦地重复这个游戏。
每逢星期天,外祖母就到伊林来吃午饭,常常是带着两位舅舅一块来。这是最快乐的一天。鲍爱莫外祖母是我母亲的生身之母,她通常在十一点钟到达。她比姨婆还要矮一些,由于身材矮小,一路走来难免有点气喘吁吁。从伦敦到这里,一路上要倒几次火车和汽车。她到达后的一件事就是脱掉脚上那双长筒靴子。她的女佣海丽特通常跟着她一块来,跪在她面前帮她把靴子脱掉,换上一双松软的羊绒拖鞋。外祖母深深地叹一口气,坐到餐桌旁的靠背椅上。于是,姐妹俩就开始了周日上午的例行“公事”,谈起一长串纷乱复杂的账目。外祖母在维多利亚大街上的军人商场为姨婆置买了大量的生活用品。对这姐妹俩来说,军人商场就是她们心目中的宇宙中心。俩人饶有兴致地研究着一串串数字,一条条账目,一张张表格,讨论着所购买的物品的质量。军人商场实行定期付款制,零碎的小账和维修费用都当面了结。姨婆每次多付给外婆一些钱,作为辛苦的酬谢,姐妹俩关系很亲热,但相互间也小有妒忌。时而拌嘴,一有机会就互相抬杠、逗趣。外祖母自认为曾是她们家长得最漂亮的姑娘,姨婆总是不服气。
波丽虽然身材矮小,但年仅十六岁时就被布莱克警卫团的一位上尉爱上了。家里认为她还很年轻,不到结婚的年龄,可上尉却说他所在的团就要移防国外,要在那儿驻扎很长一段时间,希望俩人能马上完婚。这样,波丽十六岁就结婚了。小两口是完美的一对。波丽年轻妩媚,丈夫是团队里公认的美男子。
波丽很快有了五个孩子,其中有一个夭折了。她二十六岁开始守寡。姨婆结婚很晚,曾与一位年轻的海军军官发生过恋情,可惜两人都很穷,无法完婚。后来,他找了一个有钱的遗孀,她也嫁给了已有一个孩子的美国富翁。波丽丈夫生前团队里的几位军官曾向她求爱,想要以她为妻,都被她婉言拒绝了。她不愿让别的男人来代替丈夫的位置,申言死后要葬在他的墓旁。
姐妹俩了结了上周的账目,明确了下一周的采购任务后,舅舅们就该到了。欧内斯特舅舅在英国国民军中任职,哈里舅舅是军人商场的管事。大舅弗雷德在驻防印度的一个团里服役。桌子摆好后,大家就开始用午餐。
丰盛的午餐后,全家人除我之外,都要去小睡片刻。我躺在扶手摇椅里悠闲自得地摇晃着。午睡醒来,大家开始玩“考校长”的游戏。哈里舅舅和欧内斯特舅舅都是能说会道的“校长”。大家坐成一排,荣任“校长”的人手里拿一卷报纸在前面来回踏步,装腔作势地大声提问:“针是什么时候发明的?”“亨利八世的第三个夫人是谁?”“威廉·鲁弗斯是怎么死的?”“麦黑病是怎么回事?”谁要能回答上来,就可以升为“校长”,原来的校长自动让贤。如今人们都喜欢的广播电台组织的知识测验节目大概就是由这种游戏演变而来的。
游戏结束后,两位舅舅先走一步。外祖母留下来喝过下午茶才离去。
姨婆善于交际,社交活动颇为频繁,家里常常挤满了退役的海陆军将军和校官,他们到伊林来是为了“呼吸新鲜空气”,再说这地方离伦敦也近,挺方便。
在训导社交知识方面,姆妈也算是内行。
“吃晚饭的速度要再快一些。假如你长大了。去公爵家赴宴,席前会站着一位精干的管家和几个仆人。只要时间一到,不管你吃完没有,他都会把你的盘子撤走。”姆妈常把贵族们的铁事挂在嘴边,这方面的教诲引起了我的奢望,幻想将来有一天会成为阿加莎公爵夫人。这成了我一生最美好的愿望。
可是姆妈的社会知识无情地告诉我:
“你永远也当不上公爵夫人。”她说。
“是真的吗?”我感到诧异。
“是真的。”姆妈是一个非常讲究实际的人,“要想当公爵夫人,必须生来就是公爵、伯爵的女儿。只有嫁给了公爵,才算得上公爵夫人,而那又不过是借了丈夫头衔的光,不是你想当就当得上的。”
这即是我与命运的第一次遭际。世间许多事情是不可得的。在童年时代就意识到这一点是必要的,对自己有益无害。许多事情可望不可及——自然卷曲的秀发,乌黑的双眸,甚至于公爵夫人的尊称,那是不以人的意志而存在的。
我在身世方面的势利之心,总的来说要大于其他方面。
我把身世看得重于财富和才智。
小的时候,我有一种自卑感,甘于自己的现状,意识到家底不很殷实等不利条件。这就像是分到手的一手牌,无法挑剔,只能筹划好,尽最大的努力一张张打出去。我敢肯定,我并不怎么嫉妒和痛恨那些比我更富有、更聪颖的孩子。看到某个小朋友手里拿着昂贵有趣的玩具,我不企望,也不闹着要买。
与大多数朋友相比,我们算不上富户。父亲是美国人,别人都以为他很有钱,似乎所有的美国人都应该是富翁。他只能凑合着撑起家里的门面。我们既没有雇管家,也没有雇男仆;既没有马车,也没有车夫。家里只有三个女佣人,在当时算是最少的了。要是时逢雨天去朋友家喝茶,就不得不披上雨衣,穿着套鞋在雨中步行一英里半。除了穿上好一点的衣服参加重要的聚会外,父母是不会专为孩子叫马车的。
另一方面,家中款待宾客的菜看却又异常的奢侈——与现代的标准相比,该是邀请一位大厨师和几位助手来制做了。
姐姐很早就被认为是家里“最聪明”的孩子。布赖顿的女校长劝她进格尔顿深造,父亲却不高兴地说:“不能叫麦琪去当女学者,还是送她去巴黎修完剩下的学业。”姐姐欣然去了巴黎,因为她自己从未打算到格尔顿深造,她有才智,谈谐,机敏善辩,干什么事都成功。哥哥比姐姐小一岁,长得颇具男性的魅力,喜欢文学,但在其他方面缺乏才气。
父亲和母亲大概已经意识到他将来是个“难办”的孩子。他酷爱工程学。父亲原希望他将来进入金融界,却发现他缺乏这方面的才干。为此,同意他选学工程学,可他在这方面也出息不大,他的数学太差。
尽管家里人对我都很好,但却认为我“反应迟钝”。母亲和姐姐反应快得惊人,我总是跟不上她们。我口齿也很笨拙,要把想说的话说出来总是力不从心。“阿加莎的反应太慢了。”家里人常这么说。这是事实,我了解这点,也从未否认。这并没有使我感到忧虑和苦恼,我已经甘拜下风了。直到十二岁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的反应能力相当于,甚至高于一般人的水平。并非我反应迟钝,而是家里人的标准太高了。我的口头表达能力一直很差,这也许是促使我从事写作的原因之一。
一生中第一次使我真正伤心的是与姆妈的分手、谁也不晓得她当时有多大年纪,也许已经八十岁高龄了吧。一位她从前照看过的人在萨默塞特有一处财产,一直劝她退休。
他在那儿为她准备了一幢舒适的小别墅,供她和她的妹妹共度晚年之用。最后她终于作出了决定,辞掉了这儿的工作。
我日夜思念着她,每天都给她写一封信,通篇尽是拼写错误——写作和拼写一直是最伤脑筋的事。信中没有一点新意,翻来复去总是那几句话:
亲爱的姆妈:
我非常非常地想念您,但愿您一切都好。托尼身上长了一只跳蚤。我非常非常地爱您。吻您,吻您,吻您。
您的
阿加莎
母亲为这些信件提供邮票。不久,她有些不耐烦了:“我想你没有必要每天都给她写信,一周写两次总够了吧?”我感到愕然。“可是我每天都在想念她呀。我不能不写。”
母亲叹了口气,不再反对了。但她却常常向我提出一些温和的建议。我每日一封,一直坚持了几个月,后来才听从了母亲的劝告,减至每周两封。姆妈写东西也很吃力,每个月给我写两封信,信的形式不伦不类,但字里行间却充溢着慈爱。母亲对我如此情意缠绵地依恋姆妈感到不安。
早年天折和病残是传统小说的主要题材。如今暴力情节更合乎大众的口味。那时候,年轻的女子都希望让人觉得自己脆弱。姨婆总是自鸣得意地告诉我,她小的时候弱不经风,而外祖母却说:“玛格丽特一直很健壮,我倒是家里极弱的一个。”
姨婆活到九十二岁,外祖母活了八十六年,我怀疑她们是否真那么赢弱。不过,多情善感,不时地晕跃和早期肺病都曾是时髦的做作。姨婆深受其感染。我长大后,她又煞有介事地悄悄告诉与我接触的青年男子,说我多么多么地脆弱,一定不会长寿。我十八岁的时候,情郎们就常会忧心忡忡地问我:“你不会着凉吧?你的姨婆告诉我说你弱不经风!”我总是忿忿地回答说,我的身体一直很健康,他脸上的忧虑顿然消失。“那你姨婆为什么说你的体质很差呢?”我不得不解释说,她是想让我对别人更具有吸引力。在她那个时代,青年女子在有男人出席的晚宴上只能吃上一点点,多一口也不吃。到了夜里,由佣人再备置一点吃的送到她的卧室里。
就连当时的儿童小说也充斥着病残和早亡的故事情节。我最喜爱读一本名叫《纯洁的紫罗兰》的小书。从第一页开始,那位叫紫罗兰的小姑娘就忍受着病痛的折磨,直到最地那富有寓意的早逝。全家人围着她痛哭流涕。
《小姑娘们》是一本带有喜剧色彩的小书,但作者还是让脸颊红润的小贝思离开人世。《老古玩店》中小内尔的死令人毛骨悚然,不过狄更斯那个时代的人自然要对如此哀惋的结局悲痛不已。
另一本我爱读的书,写的是一位德国小姑娘,她是个残废,整日躺在床上,凝视着窗外,照料她的是一个喜爱享乐的自私的女人。有一天,她跑出去观看节日游行,小姑娘无人照管,从床上摔下来摔死了。那位自私的女人追悔莫及,抱您终生。我从这些情调忧郁的书中获得了情感上最大的满足。
《圣经·旧约书》也是我最喜爱读的书。还是在很小的时候,我就被书中的故事迷住了。从前家里有些特定的书,只允许在星期天读(如《圣经》一类的书),还有一些是《圣经》故事眩对孩子们来说《旧约》里充满了奇妙的故事,故事情节人情人理,适合孩子们的口味。在“约瑟夫和他的兄弟们”中,约瑟夫身着五彩缀衣。他后来成了埃及的主宰,宽恕了他那几位邪恶的兄弟。“摩西和燃烧的小树林”也是我喜爱读的故事。大卫和巨人歌利亚的故事则更是引人人胜。
小的时候,有许多知名有趣的人物来我家里作客,尽管我常走下楼来跟客人们一道喝茶,但却记不得他们的模样了。我想象中的人物远比在现实生活中邂逅的人们要生动得多。
至于我儿时的朋友,我能记起的没有几位,其中有多萝西和达尔西。他们都比我小,呆头呆脑的。我们一块在院子里喝茶,围着圣栎树奔跑追逐,专挑甜点心上的奶油吃。我想象不出这在当时居然能给我们带来欢乐。他们的父亲B先生与我的父亲是挚交。此外,我还有一位相好,叫玛格丽特。两人只能算半个朋友,因为谁都不去对方家里玩,只是一起在外面散步。大概我们两人的保姆是朋友。玛格丽特是位健谈的小姑娘,为此曾使我非常尴尬。有一次,她刚刚掉了门牙。说起话来含混不清,叫人无法听懂她说了些什么。我担心向她道出真情来未免太唐突,所以就随便地跟她搭讪着。我越是这样,就越感到失望。后来,玛格丽特又主动提出要给我讲个故事——一个关于“吐姆(汤姆)特(的)兔(毒)糖果”的故事。其内容我全然没有听清。故事很长,我糊里糊涂地听着。玛格丽特终于眉飞色舞地讲完了故事。
她间我:“怎么样,彻(这)个裤子(故事)挺有趣吧?”我感激地点点头。“你认为特们(他们)沉(真)的要……”我发现她再这样追问下去我就会展出马脚,于是决定岔开话题:“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玛格丽持。”她感到费解,茫然地望着我。她显然是打算与我探讨故事中的疑点,可我实在忍受不下去了。
“这是一个……一个……呢……石桃的故事,”我信口胡编起来,“从前有一位仙女,住在石桃中……”“她怎么了?”玛格丽特催促我讲下去。
我边想边说,编造着故事,一直编到玛格丽特家的院门口。
“这个故事真够精彩的。”玛格丽特居然被故事打动了。
“你是在哪本神话书中读到的?”
哪本书上也没有写这个故事,是我自己现编的。我觉得那个故事并不十分有趣,但它毕竟使我从尴尬之中解脱出来,避免了因为她口齿不清而让她难堪。
我五岁那年,姐姐从巴黎“学成”归来.我还记得在伊林看到她走下四轮马车时那激动人心的场面。她头部一顶装饰华丽的小草帽,面部罩着一方白底黑点的纱巾,看上去完全是一位新的女性。姐姐待我很好,常给我讲故事,她也参与了对我的教育,用一本《袖珍家庭教师手册》教我法语。她不太懂得教学艺术,我也憎恶那本手册,曾经两次将它悄悄地藏在书架上其他书的后面,可是不久就被找了出来。
我觉得应该藏在更难找见的地方。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摆着一个大玻璃罩,里面放着一只大秃头鹰的标本,那是父亲的光荣和骄傲。我巧妙地将《袖珍家庭教师手册》塞到秃鹰后面的一个不易被人看见的角落里。这一次干得很成功,几天过去了,尽管大家搜遍了全屋,还是没有找到我那本手册。
可是不久,母亲就轻而易举地粉碎了我的计谋。她宣布,谁要能找到那本手册,就赏给他(她)一大块美味巧克力。嘴馋使我堕入了母亲的圈套。我装模作样地在屋子里四处搜寻一番,然后爬上一张椅子,查看秃鹰的后面,故作惊讶地大声喊道:“噢,原来在这儿呀!”然而,继之而来的却是惩罚,一顿斥责之后,我被强迫躺在床上,一天不许下地玩耍。当时我竟觉得蒙受了委屈。受到惩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全家人都知道这是我藏起来的。但是不赏给我那块巧克力是不公正的,因为事先已经说好了,谁找见书就奖给谁,而我发现了却没有赏给我。
姐姐常跟我玩一种叫“疯子大姐”的游戏。这个游戏既吸引人,又让人感到恐惧。游戏的大意是我们家有一位大姐姐,比我和姐姐都年长,是个疯子,栖身于科尔宾角的一个岩洞里,偶尔回到娘家里来。她的长像和打扮与姐姐毫无两样,只是嗓音完全不同,阴阳怪气的,相当可怖。
“难道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姐姐麦琪呀,你可别当真以为我是疯子大姐呀:千万别把游戏当真叼。”
我常常感到难以名状的惊恐,尽管我心里也明白那是麦琪装扮的,可难道就不会是真的吗?那副似鬼非鬼的腔调,狐狸一样眯缝着的吊眼,怎么能不叫我相信她的确是那个疯子大姐呢?母亲时常为此恼火:“麦琪,不许用这个愚蠢的把戏吓唬妹妹!”麦琪满有理由地分辩道;“是她自己要玩的。”
姐姐颇具讲故事的天才,在她小的时候,哥哥就缠着她不放,“再给我讲一遍吧。”
“不讲了!”
“再讲一遍嘛。”
“不讲了,我不想再讲了。”
“求求你,再讲一遍,你让我干什么都可以。”
我还清楚地记得我写的第一个故事。它有点像情节剧,很短,因为写作和拼写是我感到头痛的事。故事中有两个人物:品德高尚的麦琪夫人(好人)和凶狠残暴的阿加莎夫人(坏蛋),情节是有关一座城堡继承权之争。
我先拿给姐姐看,提议两人一起表演。姐姐立刻提出她情愿充当残暴的麦琪夫人,让我来扮演高尚的阿加莎夫人。
“难道你不喜欢当好人吗?”我有些惶惑。姐姐回答说,当一个邪恶的家伙更来劲。我自然也很高兴。起初,我是出于礼貌才把好人的角色让给姐姐的。
记得父亲看了我的剧,笑得前仰后合,但却是出于善意。母亲建议我最好不用“残暴”这个词。“可她的确非常残暴,”我解释道,“她跟那个把许多人绑在火刑柱上烧死的暴君玛丽一样,杀了好多好多人。”
神话故事集在我的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每逢生日和圣诞节,姨婆总要送我许多诸如《黄色的神话故事》、《蓝色的神话故事》一类小书。我看这些书非常入迷,读了——遍又一遍。后来,我有了一本安德鲁·兰格写的动物故事集,里面有一个我特别爱读的故事,“安德诺克与雄狮”。
大概从那时起,我开始读默尔斯伍斯夫人的课本,她当时是著名的儿童小说家。她的书我读了许多年,今天读来仍感到趣味盎然。当然罗,如今的孩子们可能会觉得这些书老掉牙了,不过书中的故事仍是可取的,有许多独到之处。书中辑有为幼儿写的《红头发的孩子》、《小男孩》、《婴孩》及各种神话故事。我当时爱读的是《四面皆风的农撤现在读来颇感乏味,不知当年为什么那么喜欢它。
在家里,读小说被当作一种消遣,不算“正业”,上午是不允许看的。在这段时间里必须干点“正经事”。即使是现在,要是早餐后就捧起小说来,仍会有一种负疚感。星期天打牌也照例如此。姆妈把扑克斥为“魔鬼的连环画”。我并不把此话当真,但星期天不许打牌却是家里的规矩。许多年后,要是碰巧在星期天打桥牌,我总免不了产生一种犯罪感。
5
回想起来,童年时代最能给我带来乐趣的玩具要算铁圈。当然,这玩艺儿再简单不过了,值不了几个钱,六便士,或者一先令,不会再多。
它也给父母、保姆及佣人带来莫大的欢欣。天气晴朗的日子,阿加莎带上铁圈到院子里玩耍,直到吃午饭的时候才回到屋子里,更确切地说,直到饥肠辘辘才知道回来,不给任何人添麻烦。
那只铁圈作过我的战马,当过海怪,还当过火车。我俨然像位披甲戴盔的骑士,策动着我的坐骑,在征途上飞奔;时而又像一位公主,优雅地骑在温驯的白驹上,优哉闲哉;或者更现实一些,当一位火车司机、乘普或乘客,坐在火车上,在自己设计的三条铁路干线上行驶。我把身心都溶进了游戏之中,拍打着铁圈,走走停停,口中念念有词:“里丽峡谷到了,请换乘环形铁路干线的列车。环形铁路终点站到了,请全体旅客下车。”就这样,我一连几个小时都在玩同一种游戏,这也算是很不错的身体锻炼。
姆妈一走,我就失去了一位伴友。我非常想念她,郁郁不乐地闲荡着。直到有了铁圈以后,心境才好了起来。像所有的孩子一样,我跑来跑去,劝别人陪我玩——先是找母亲,后来又纠缠佣人。但是在那个时候,除非被分派陪着孩子。—般人是不会主动跟孩子玩的,你只好独自玩耍。
这样,我只好独辟自己的小天地,杜撰自己的伴友。我觉得这倒很不错。我一生中还从来没有为“无事可作”而苦恼过,不少女人都深受其苦,感到孤寂和烦闷。多余的日子就像恶梦一样,让她们难熬。如果生活中常有一点情趣,你一定会希望有更多的时间,当你感到无所事事的时候,时间就会成为负担。
每每回顾过去,我愈加深信不疑地感到我的兴趣始终如一,儿时喜欢的,成年后仍然喜欢,比如房子。
我小的时候玩具很多,有铺着床单和毛毯的娃娃床,有姐姐哥哥留给我的过家家的积木,更有许多玩具是即兴制作的。从旧杂志上剪下几幅画,贴在牛皮纸订成的剪集簿中;把糊墙纸剪成一个个奇形怪状的圈圈贴在盒子上,这样的游戏都要耗费很多时间。
在屋子里,我玩的更多的还是过家家。那是一座普通的娃娃房子,前门可以敞开,展出里面的厨房、客厅、半截楼梯和楼上的两间卧室、洗澡间。家具是一件一件配置起来的。
.商店里可以买到形形色色的玩具家具,非常便宜。
抚今追昔,我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在人的记忆中,幸福欢乐和恐怖的情景非常生动;而疼痛和令人不快的经历却难以在脑海中再现出来。我并不是说我记不得后者的情形,而是说体味不到其中的感受,一提起来,我只能说:“阿加莎当时情绪低落,阿加莎牙痛。”另一方面,某一天酸橙树突然飘来的一股清香将我带回往日的回忆中,使我忽然想起曾在酸橙树下度过的快乐的一天。我高兴地躺在地上,呼吸着青草散发出的温馨的芳香,体味着夏日的快乐。身旁是一棵雪松,不远处河水在潺潺流淌……——时间我又回到了过去,不仅犹如身临其境,而且还体验到往日的情趣。
人一生中什么时候最感到愉快?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回答。回首往事,我认为最愉快的时刻往往是平日里最宁静的片刻,这时候我感到最为快乐——默默地端详着姆妈那满头银发,架着蓝色老花镜框的面容;与托尼玩耍,用梳子为它梳理它脊背上的长毛,或者在庭院里骑着想象中的高头大马,跨过通想中的河流;或者跟在铁圈后面,穿过图布勒铁路干线上的一座座车站,这所有的一切都能使我获得莫大的欢愉。我跟母亲一块做游戏,后来我长大了些,母亲给我读狄更斯作品,读着读着就打起盹来,眼镜从鼻梁上滑了下来,脑袋耷拉着,我急切地喊醒她:“妈妈,您都快要睡着了!”母亲一本正经地辩解道:“没的事,亲爱的,我一点都不困!”过不了几分钟,她就真的睡着了。我至今还记得她当时那副滑稽可笑的神态,低着头,眼镜从鼻梁上搭拉下来。
此刻默默地注视着她的神态,别有一番乐趣。
只有当看到所熟悉的人滑稽可笑的时候,你才会意识到他们的可爱之处。这似乎不可思议。人们可以对某人的仪表堂堂或妩媚秀丽推祟备至,但一个小小的滑稽举动就会使他(她)现出本来面目。
在人的记忆中有各种各样的轶事,形形色色的情景,零零碎碎的片断,使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它们当中哪些是值得记住的?记忆又是怎样筛选的呢?是什么促使我们记住了这样一些事情?这仿佛像一个人走向一个装满了零零碎碎旧物的大箱子,将手伸进去,边捡边说:“我想要这个,这个,还有这个……”
第二章 玩耍的日子
1
只有回首往事的时候,人们才意识到童心中的世界是多么的奇妙。他们观察事物的角度完全不同于成人,世间的一切都不成比例。
儿童对他们身边发生的一切都有独到的见解,对人对物都有相当强烈的鉴别力,他们只是不去探究事情发生的原委和发展过程。
大概就在我五岁那年,父亲开始为经济问题而烦恼。祖父去世时,家里曾有四位财产经纪人。后来,一位因年事已高退出了商业活动,另一位不久就进了疯人院,其余两位与父亲年龄相仿,但没多久就离开了人世。在这种情况下,儿子理应继承父业。也许是由于父亲缺乏经营能力,或者早已安排了接替人,具体原因我不大清楚,家业仍由他人代理。
我只知道后来他的经纪人中有一位因理财不当而自杀了。
总之,家境每况愈下。父亲把在纽约的一切事务都委托给他的律师们和在纽约的商人们受理。——切都随他们,自己从不过问。这些人既是祖父的旧交,也是父亲的高朋。有人曾劝说父亲卖掉美国西部的一些地产,理由是那些土地在所有权上有争议。后来,经过调查事情并非如此,可惜这些地产已被以低得可怜的价格出售掉了。类似的事情大概出过好几起。
父亲感到惆怅和沮丧,但自己又不会经商,对此只是束手无策。他曾写信给亲爱的某某菜和尊敬的某某某,可是这些人回信中要么安抚他一番,要么就埋怨市场萧条,货币贬值等等。曾有一时,一位年老的姑婆将一批财产遗赠给父亲,家里的经济为此宽裕了一两年,可是在此期间,我们的固定收人却迟迟没有寄来。
就在这时,父亲的体质日趋下降,心脏病几度复发——在当时凡是与心脏病有关的疾病都笼统地称为心脏玻经济上的积忧损害了他的健康。暂时可行的解决办法只有节省开销。在当时,最明智的办法是旅居国外一段时间。这倒不是为了逃避税收———那时候的所得税比现在要少得多,大概是每英镑只纳一先令的税——而是因为在国外生活花稍要小些。具体办法是,将房子连同佣人—块以高价出租,全家人去法国南部,住进费用低廉的旅店。
移居国外是我六岁那年的事。
阿什菲尔德正式出租了,租给了肯付高价的美国人。一家人打点行装做着临行前的准备。打算去的地方是法国南部的帕安。我憧憬着未来的生活。内心激动不已。母亲告诉我说,全家人要搬到有大山的地方。我问了一连串有关山的问题,充满了稚气的好奇:大山很高吗?有没有圣·玛丽教堂的尖顶高?那座教堂的尖顶是我所看到过的最高的地方。
大山居然会比它高出好多好多,有几百、几千英尺。我牵着托尼来到院子里,嘴里嚼着从厨子简那儿讨来的一大块干面包片,开始尽力想象大山的雄姿。我抬起头来,仰望着苍天。大山也许就是这样吧———很高很高,高得直上云霄,那气派惊心动魄。
母亲喜欢大山,她对我们说,她对海没有什么感情。我深信,大山将是我心目中最伟大的事物之一。
在当时,出国旅行的手续与现在大不一样,非常简便。
那时候不使用护照,也不必填写什么表,买了车票,订好了卧铺,就算办罢了一切。但收拾行李却不那么简单。家里其他人的行李有多少我记不得了,只记得光母亲一人的东西就一大堆。
启程之前要做的事情很多。一部分准备供新房客租用的普通瓷器被取了出来,摆在架子上,壁炉上,以及餐桌和写字台上。租房子的人不愿意对家中摆设的珍贵瓷器负任何责任,留下的东西都及时锁好了,旅行的箱子也都装满捆好。一家人正式动身前往法国。
在出国旅途中我记得的第一件事就是在福克斯通登上轮船横波英吉利海峡。母亲和麦琪当时都心慌胆怯。她们都有晕船症,所以一上船就躲进供妇女用的客舱,紧闭双眼平躺着,期望安安稳稳地渡过这段水域,顺利抵达法国。尽管我曾在哥哥的小艇上吃过苦头.但却坚信自己不会晕船。
父亲也在为我鼓气,我跟他一起呆在甲板上。轮船平稳地渡过海峡,可我却自以为是我用自己的顽强战胜了海浪。船到了布洛涅,我欣喜地听到父亲宣布:“阿加莎能够适应海上航行。”就在我们登上法国口岸的瞬间,我忽然意识到这儿使用的是另一种语言。穿过栅栏时,有人用我完全听不懂的话冲着我喊起来。我没有搭理他,不屑一顾地走过栅栏。
“您的票,小姐。喂,那位小姐,请出示您的船票!”幸亏父亲及时赶上来,让他查看了我们的船票。
第二桩令人难忘的经历是在列车上过夜。我和母亲睡在一个包厢里。我被安顿在上铺。母亲离不开新鲜空气,她受不了卧铺车厢里讨厌的蒸气暖气。整个晚上几乎每次醒来我都能看见她把头探出窗外,贪婪地呼吸着夜晚的新鲜空气。
第二天一早,火车到达帕安。我被从火车的高阶梯上抱下来。旅店的汽车正等候在那里。一家人上了车,十八件行李也陆续到了。我们按计划赶到了旅店。旅店的外面有一个宽大的阳台,面朝着比利牛斯山脉。
“就在那儿:”父亲对我说,“看到了吗?那儿就是比利牛斯山脉,是座雪山。”
我极目远眺,映入眼帘的却仅仅是远处地平线上那一排状如牙齿的怪物,看上去似乎只高出地平线一两英寸。那些就是吗?那些就是大山?我心目中那座很高很高,高入云端,雄伟得难以言状,不可思议的大山脉哪里去了?我默然无语,有生以来头一次尝受了如此巨大的幻灭——一个令我终身难忘的幻想破灭了。时至今日,我还能感受到当时那无尽的沮丧。
2
我们在帕安住了大约六个月。这对我来说是全新的生活。父亲、母亲和麦琪很快就卷入了社交活动的旋涡。父亲在那儿有几位美国旧友,在旅店里又结识不少新交。我们携带了许多朋友写的介绍信,把我们介绍给住在各个旅店和膳宿公寓里的人们。
母亲为我雇了一位保育员,每天白天照看我。她是位英国姑娘,只是生来一直住在帕安,她的法语说得跟英语一样流利,甚至比英语说得更好。母亲想让我跟她学习法语,但效果并不像她期望的那么理想。马卡姆小姐每日早晨来找我,带着我出去散步——这是姑娘们每天早晨照例要做的事。一路上,她指点着各种物体,一遍又一遍地说出它们的法语名称:“一只狗”,“一幢房子”,“一位警察”,“面包店”。
我心不在焉地重复着,不过当我提问的时候,我就只能用英语,而她也用英语回答。我当时厌恶白天,腻烦在马卡姆小姐的陪伴下无休止地漫步。她人很好,待我和蔼.责任心也很强,就是太刻板。
母亲不久就决定不再要我跟马卡姆小姐学法语了,而是由一位法国女人每天下午定时来给我上法语课。新教师叫莫豪拉特太太。她身材高大,体态丰腴,披着褐色的披肩。
莫豪拉特太太尤其喜欢故作多情。她的过分多情使我更感到怯生生的。我愈来愈感到难以向她作出同等的反应。
她那尖细的嗓音抱着令人肉麻的长腔:“噢,亲爱的宝贝!多乖呀,我的宝贝?噢小宝贝,让我们一起来读几课有趣的课文,你看好吗?”我有礼貌地冷冷地瞧着她。母亲在一旁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喃喃地应了句:“好的,谢谢您。”我当时的法语水平也就只能表达有限的一点意思。
法语课的气氛还算和睦。我一直很听话,但头脑显然很笨。母亲很希望看到立竿见影的成效,对我学习的进展大为不满。
“她进步得太慢了,本来应该再快点,弗莱德,”她对父亲抱怨道。
父亲总是那么宽厚,回答说:“噢,她需要时间,克拉拉,需要一定的时间。那个女人才来了不到十天。”后来,母亲还是把这位家庭教师辞了。
自从马卡姆小姐和莫豪拉特太太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后,我开始感到莫大的欢愉。旅店里住着一位寡妇塞尔温太太和她的两位小女儿,多露西和玛丽。多露西比我大一岁、玛丽比我小一岁,没过多久我们就形影不离了。
我一人独处时。往往温顺听话,老实得很;可一跟别的小孩子凑到一块总免不了要搞些恶作剧。我们三个人尤其喜欢去找餐厅里招待们的麻烦。有一天晚上,我们把食品贮藏室里所有的盐袋和艳袋都调换了位置。还有一次,我们把桔子皮剪成小猪的形状,在就餐铃响之前摆在每个人的盘子上。
那些法国侍者是我所见到过的此类人中最和善的。尤其是那位负责服侍我们的维克多,他身材敦实,尖长的鼻子,在我的记忆中.他身上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怪味(我头一次知道了大蒜这东西)。不管我们怎么戏弄他,他都不怨恨,而且待我们格外殷勒。他常用胡罗卜给我们刻出活灵活现的小老鼠,我们之所以做了恶作剧又能逍遥法外,全仰仗这位忠厚的维克多,他从未向旅店总管和我们的父亲诉过苦。
跟从前的那些同伴相比,我对跟多露西和玛丽姐妹的友谊倍加珍视。也许到了那种年龄,搭伴玩耍要比一人独处更具有吸引力,也许是我们之间有更多的共同之处。我们合伙干了许多恶作剧,整个冬季都沉浸在无比的欢乐之中。当然了,我们也常常因为调皮捣蛋而受罚。
在此期间,母亲一直考虑着我的法语教育问题。她和姐姐当时正在城里一家裁缝店订做衣服。一天,母亲注意到店里的一位年轻的女工。她是一位负责试衣样的师傅的助手。
主要协助顾客穿试衣样。为师傅递别针。她的师傅是位性情暴烈的中年妇女。母亲发现那位年轻女工脾性温顺。颇有耐心,决定进一步考查她。在第二次和第三次试衣样时,母亲一直留神观察她的言行。后来又拉住她聊了起来。她叫玛丽·塞耶,二十二岁,父亲是一个小咖啡店的老板。她有一个姐姐、两个弟弟和一个小妹妹.姐姐也在裁缝店工作。母亲漫不经心地问是否愿意跟她去英国。姑娘听了喜出望外,兴奋得有些语无伦次。
母亲约好时间拜访了塞耶太太,两人仔细地商量了这件事。直到这时,她才跟父亲谈起自己的打算。
“可是,克拉拉,”父亲反对道,“这位姑娘不是家庭教师,在这方面完全是外行。”
母亲却认为玛丽正是我们所需要的那种人。“她不懂英文,一句话也不会说,阿加莎不得不跟她学说法语。这位姑娘温文尔雅,脾气也好,她们家的名声也不错。她愿意随我们去英国,她还能为我们做衣服和各种针线活。”
同以往一样,母亲的异想天开又被证明是切实可行的。
时至今日,只要我一闭上双眼,玛丽那副可爱的音容笑貌就会浮现在我的眼前:红润的圆脸,扁塌的鼻子,乌黑的头发在头顶盘成一个发髻。后来她告诉我,第一天早上她提心吊胆地走进我的卧室,用头天晚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学会的两句英语跟我打招呼:“早上好,肖(小)姐!祝您身体健康!”遗憾的是,由于她的法语口音很重,我一个字也没听懂,只是疑虑地注视着她。整整一天,我们就好像两只不会说话的狗,只是相互介绍了一下自己。两人几乎都没怎么说话,惶惑不安地瞧着对方。
不到一个星期,我和玛丽就不知不觉地能够交谈了。我使用法语,东一个词,西一个词,凄起来竟然也能表达自己的思想了。到了第一个周末的时候,我们竞成了一对忠实可靠的朋友。跟玛丽一道外出散步是件乐事,跟她在一起干什么都有趣。这是令人愉快的良好开端。
初夏的帕安,天气渐渐炎热起来,我们离开那里到阿杰勒过了一周,又去卢尔德住了七天,尔后就在比利牛斯山脉中的高特里茨住了下来。这个地方非常令人满意,就在大山脚下。(我对大山的失望此时已烟消云散。)尽管高持里茨所处的地理位置相对来说要好些,但却无法向远处眺望。每天早晨,我们都沿着通向矿泉的山间小道散步,站在泉旁一杯接一杯地喝那些讨厌的脏水。锻炼完身体后,再买上一条麦芽糖。母亲最喜欢茴香,我对它却很反感。不久,当我与玛丽外出散步时,我在旅馆旁的之字形小道上发现了一项十分有趣的运动。我从小松林里的土坡上坐滑梯似地滑下来。
玛丽不喜欢这种游戏,但却一直没能够管束住我。我把她当作伴友,从未产生过要屈从于她的威严的念头。
后来,我又有了两位可选择的朋友:一位是美国小姑娘,叫玛格丽特·普里斯丽,一位是英国小姑娘玛格丽特·荷姆。这时父母已与玛格丽特的父母交往甚密,自然希望我跟玛格丽特结伴玩耍。我像以往那样没有顺从父母的意愿,特别喜欢跟玛格丽特·普里斯丽在一块玩。她爱用一些我从未听过的稀奇古怪的语句和字眼。我们俩互相讲了许多故事。
玛格丽特和我曾为一个问题争论不休。争论的焦点是小孩子怎么出世的。我认为小孩子是由天使抱来的,这是姆妈亲口对我说过的;玛格丽持却提出异议,认为小孩贮存在医生那儿,是医生用一个黑口袋背来的。正当两人争论得面红耳赤的时候,范妮巧妙地为我们打了圆场:“对呀,你们说得都对,亲爱的,”她说,“美国小娃娃是医生用黑口袋背来的;英国小娃娃是天使们送来的,这不是明摆着的嘛。”
两人心满意足地言归于好了。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发觉姐姐对她周围的青年男子有一种特殊的魅力。尽管她没有花容玉貌,却也姿容秀美,引人瞩目。她承袭了父亲的机智,谈吐文雅有趣、而且颇具女性的吸引力。年轻的小伙子们仿佛像九柱戏的立柱.一齐拜倒在她的脚下。不久,我和玛丽曾背地里以竞选的方式给对她顶礼膜拜的人排名次,讨论着这些求爱者的运气。
“我认为帕默先生准行,你呢。玛丽?”“有可能,可他太年轻。”
我说他大概跟麦琪同龄,但是玛丽坚持说他太年轻了。
“依我看,”玛丽说,“安鲁斯勋爵倒是很有希望。”
我反对道:“他比姐姐要大好多岁呢,玛丽。”她说也许是这样,可是只有丈夫比妻子年龄大些。家庭的基础才建得牢固。她还说,安鲁斯勋爵一定会成为一位好丈夫.任何家庭都不会拒绝这样的男人跟自己的女儿结成伉俪。
“昨天,”我说,“麦琪把一拉小花插在伯纳德上衣的纽扣眼里。”
玛丽认为这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她认为伯纳德是个轻浮的小伙子。
玛丽也跟母亲一样偶尔给我读读法语书。有一天,我拿起一本叫《一个蠢驴的回忆录》的书一页页地翻看,我忽然欣喜地发现我已经能顺利地读下来了。大家都向我表示祝贺,母亲却一句褒奖的话也没有说。经过艰苦的磨难,我终于学会了法语,可以阅读书籍了,尽管遇到较难的段落还需要有人给我讲解,但我毕竟自己能读了呀。
八月底,我们离开高特里茨去巴黎。高特里茨今我终生难忘,在那里我度过一生中几个最愉快的夏天中的一个。
3
我们从比利牛斯山脉来到巴黎,后来又去了迪纳尔。令人气恼的是在巴黎给人留下深刻印记的,只是我们下榻的旅店的卧室。卧室的墙壁漆成了深褐色,使人很难看见室内的蚊子。
旅店里蚊子成群,夜里嗡嗡叫个不停,叮咬着我们的脸和手臂。我们在巴黎住了一个星期,几乎把所有时间都耗费在对付蚊子上了。
我想家里人也一定带着我去游览了巴黎的名胜,可惜它们在我的记忆中没留下什么印象,只记得家里人特意带我参观了埃菲尔铁塔,就像我第一次看见大山那样,它也曾让我大失所望。这次巴黎之行给我留下的惟一纪念就是大概在那时,我得了一个新的绰号:“蚊子”。无疑我很讨人嫌。
不过,我并非一点收获也没有,就在抵达巴黎的第一天,我看见了工业革命的先驱者们。巴黎的街头到处都是被称作“汽车”的新式交通工具。它们在街上穿梭往来,喧嚣地飞驰而过。(按现代标准,这些汽车的速度自然很慢,但在当时来看,它们要比马车快多了。)驾车的人都戴着帽子和眼镜,以及其它一些东西,让人看上去眼花缭乱。父亲说这种玩艺不久就会遍及各地。我们都不相信。我漠然地望着眼前的一切,兴趣仍然停留在各式各样的火车上。
母亲慨叹道:”可惜蒙蒂不在这儿,他肯定会喜欢这些东西的。”
回想起这一段生活,我感到有些蹊跷,哥哥的形影仿佛消失了。虽然他在哈罗公学放假的时候也回到家里来,但却似乎不再是我心目中的重要人物了。也许是因为这一时期他根本就没有把我放在眼里。后来我才知道父亲此时很为他担忧。他因为考试没有及格而退学。他大概先去了达特的造船厂,后来又北上到了林肯郡。他学业上的进展总使人失望。在每个家庭中,往往都要有一个使父母操心和担忧的孩子。在我们家中,哥哥蒙蒂就是这样的人。他这一辈子都让人感到头痛。
我们由巴黎到了布列塔尼的迪纳尔。
在我的记忆中,迪纳尔是我初学游泳的地方。当我发觉自己僻僻啪啪地向前划了几下水,居然没有下沉的时候,我得意极了,高兴得不敢相信没有别人托着我也能游了。
就在迪纳尔,我开始了戏剧实践。当时父母住着两人一间的大卧室,房间里有一个很大的向外凸出的窗户。实际上是个凹室,前面拉着闭合式窗帘,酷似一个戏台。我从前一年圣诞节上演的一幕童话剧得到启迪,硬拉着玛丽每天晚上配合我为家人演出各种神话故事。我选扮自己中意的角色,玛丽一人兼演故事中其余的几个角色。
回想起父母亲为我们热心捧场,我至今感铭斯切。不难想象,每天晚餐过后来到卧室坐上半个时辰,观看我和玛丽身穿自己凑合起来的戏装在那里手舞足蹈,是多么让人兴味索然。我们演出了《睡美人》、《水晶鞋与玫瑰花》、《美人与野兽》等剧目。我持别喜欢扮演剧中的男主角。我借来姐姐的长筒抹,当作紧身裤套在腿上,在“戏台”上振振有词地踱步。
起初,我们的戏剧表演也许极为滑稽有趣,至少是博得了父亲的欢心。但后来却越来越让人腻烦。双亲对我太仁慈了,不忍心坦率地告诉我每天晚上都来观看我们拙劣的表演实在是活受罪。他们偶尔也会以朋友正在用餐为借口留在楼下,但多数情况下,他们都很豁达。
九月,在迪纳尔逗留期间,父亲欣喜地与老朋友皮里夫妇邂逅。他们的两个儿子当时也在那里度假。马丁皮里跟我父亲在韦维念书时是同窗,两人一直交往甚密。
父亲与老朋友相会万分高兴。母亲和皮里太太也有共同语言,两人很快就热烈地讨论起日本艺术。他们的两个儿子也在那儿。哈罗德在伊顿读书,威弗莱德大概是在达特茅斯皇家海军学校学习,即将参加海军。威弗莱德后来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中的一个。我记得当时大家说他小的时候一看见香蕉就咯咯地笑个不停。我为此还仔细地打量了他一番。那时候,这两位小伙子自然不会把我放在眼里。一个是伊顿的学生,一个是海军学员,怎么会屈尊来注意一个七岁的毛丫头呢?我们一家从迪纳尔来到根西,冬天的大部分时间是在那儿度过的。我生日那天,惊喜地收到一份礼物——三只小鸟。它们的羽毛和颜色都带着异域的风格,它们的名字叫凯凯、都都和贝贝。凯凯是只娇嫩的小鸟,不久就死了。我喂养它的时间很短,所以它的死并没引起我太大的悲恸。贝贝这只迷人的小鸟才是我最心爱的。尽管如此,我还是兴致勃勃地为凯凯举行了过分铺张的葬礼。它的遗体被精心放在用母亲提供的缎料花边做衬里的纸盒中。经过长途跋涉,我们来到圣彼得港外的高地上,选奸一块墓地,举行了葬礼,小盒被掩埋了,上面还覆盖着一大束鲜花。
一切都安排得非常妥贴。但事情并未到此了结,前往祭扫凯凯的墓平添了我散步的兴致。
在圣彼得港最惹人注目的是花市。那里有各色各样的花,非常便宜。据玛丽说,当时的天气一直非常寒冷,刮着大风。每当她问“今天去哪儿散步,小姐?”我总是兴致勃勃地回答:“我们去祭扫凯凯的墓。”玛丽唉声叹气,我们得顶着凛别的寒风徒步两英里。尽管这样,我还是执拗地拽着她先到花市,买些山茶花或者其他的花,然后在刺骨的冷风中走上两英里,天还经常下起雨来。我们在凯凯的墓前举行例行的仪式。将鲜花摆在那里。也许有些人生来就喜欢丧葬或观看葬礼。人类中若是没有这一生性。那么考古学家也许就不存在了。
4
有时我想,假如轮回理论成立的话,那我的前世化身一定是条狗。我染有许多狗的习性。无论谁干什么事,到哪儿去,我都要尾随其后。跟着去做。同样,当长期旅居国外的生活结束后回到家里时。我的所做所为也全然像条狗。狗总爱在房子里溜溜达达,四处察看,这里闻闻,那里嗅嗅,用鼻子去发现有什么异样,哪里好就往哪里蹭。我正是这样。看遍了整个房子,又看庭院,来到自己的顿地,察看我的铁路线,那棵可以用做跷跷板的树和秘密了望点,它设在院墙旁一块隐蔽的高地上,从那里可以监视墙外的公路。我找见了那只铁圈,试了试它是否好。然后。过了一次瘾,用了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把从前玩过的游戏一个不漏地重玩一遍。
我想,读到这里读者不禁要问:
“难道你还没有上学吗?”
我的回答是:“没有。”
我这时大概已经九岁了。像我这么大的孩子大多已经有了家庭教师。不过当时雇家庭教师主要还是为了让她们照看孩子,训练和监护他们。她们开设的所谓“课程”完全取决于她们个人的兴趣爱好。
母亲幼年曾在柴郡读过书,后来她彻底改变了自己的观点,认为抚育女孩子的最佳方式就是让她们尽可能四处跑跑,多呼吸新鲜空气,吃得好,不要强迫她们做任何事情。
(对男孩子自然就不同了。男孩子必须接受严格的正统的教育。)我在前面曾提到过,她的理论是小孩子不到八岁不能读书。由于这种管束对我没能奏效,她索性听其自然。我抓住一切时机读我喜欢读的书籍。被称做学习室的那个大房间设在楼上,里面摆满了各类书籍,其中还专门设有儿童读物的书架,上面摆满了《爱丽斯漫游奇境记》、《照镜子》,以及我前面提到的充满着维多利亚时代早期情趣的故事集,比如:《我们的紫罗兰》、《萨洛阳作品集》、大概还有全套的《汉蒂作品集》,除此以外还有各种课本和小说。我随意选取我感兴趣的东西读。读了大量的书籍。但真正读懂的都不多,它们不过引起了我读书的兴趣。
在翻阅书籍的时候,我看到了一本法国剧本。父亲发现我在读这个剧本,一把夺了过去,神色奇异地问我“你怎么弄到这本书的?”这是法国小说戏剧集中的一部,被锁在吸烟室,供大人们悉心研读的。
“它就放在学习室里面。”我答道。
“不应该放在这儿,”父亲自语道,“应该锁在我的书柜里。”
我爽快地放弃了这本书,说实在的,我发现它很难懂。
我又兴致勃勃地埋头于《一位艺术家的回忆》、《无家可归》等那些不会惹事生非的法国儿童读物。
当时我大概也上某些课,但却没有请家庭教师,我继续跟着父亲学习算术,洋洋自得地由分数过渡到小数,后来终于升入更高水平,学习起“多少多少只奶牛吃掉了多少青草,几个水箱用了多少小时灌满了水”。我对这门课简直入了迷。
这时候姐姐开始正式进入社交界,接踵而至的是参加各种聚会,添置衣物,去伦敦游玩等等。母亲跟着她忙碌起来,无暇顾及我了。有时我变得有些嫉妒,大家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她身上。
在我周围的街坊邻里,碰巧没有一家有与我同龄的孩子。所以在我幼年时代,只好臆造一系列的亲朋好友。先是小狮狗、小松鼠和小树,后来是有名的基顿一家。此时,我又在想象中创办了一所小学校。这并不能表明我渴望进学校读书。这所“学校”仅供七位年龄不同,相貌各异的儿童学习之用。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学校没有校名,就叫学校。
首先人学的是埃塞尔·史密斯和安妮·格雷两位小姑橙。埃塞尔十一岁,安妮九岁。埃塞尔深色的皮肤,浓密的头发,聪颖、擅长做游戏,嗓音低,看上去有些男孩子的气质。她的密友安妮恰好与她相反。安妮浅黄色的头发,蓝蓝的眼睛,羞涩且多情善感,动不动就哭鼻子。她依附于埃塞尔,每次都是埃塞尔出面保护她。
继埃塞尔和安妮之后,我又收了两位学生。一位叫伊莎贝拉·莎利文。十一岁,金黄色的头发,褐色的眼睛,是一位漂亮的官家干金。我不喜欢伊莎贝拉,可以说十分讨厌她。
她俗气,简直庸俗到了极点。她趾高气扬地焙耀自己的富贵,穿着打扮相当入时,与她的年龄极不相称。另一位叫埃尔西·格林,是伊莎贝拉的表妹。她有点像爱尔兰人,黑色的卷发,蓝色的眼睛,性情活泼,总是咯咯笑个不停。她与伊莎贝拉相处得很好,但时而也被她激怒。格林家境贫寒,穿着伊莎贝拉穿过的衣服。她有时也对此表示怨恨,但毕竟不大在乎这些,所以这种时候不多。
我跟这四位姑娘玩得很投机。那段时间里,她们乘“火车”沿“固布勒”铁路线旅行,骑马、修整庭院、打板球。我还举办了几次锦标赛和邀请赛。我最大的期望就是伊莎贝拉能败下阵来。除了作弊,我使尽了浑身的解数,不让她赢——我漫不经心地为她拿着球棍,不加瞄准地胡乱打。可是我越是对她漫不经心,她似乎就越幸运。她竞穿过了本来是不可能过去的铁圈。把球正好打过草坪,最后总是获胜夺奎。我恼火极了。
后来,我觉得再有两位年龄小的学生会更好些。这样,学校就又添了两个六岁的儿童,埃拉·怀特和苏·德·弗特。埃拉学习勤奋,一丝不苟,成绩优秀,板球打得也很不错,只是人很刻板.头发像毛刷似的。苏·德·弗特却平庸得出奇。不仅相貌平平——黄色的头发、浅蓝色的眼睛,而且缺乏个性。可我还是能够看见和感觉到苏的存在。她与埃拉是亲密的一对。我对埃拉像对自己的手掌那样熟悉,而对苏却把握不住。也许是因为苏就是我的化身,当我跟其他同学说话时,总是苏在代言,而不是阿加莎。苏和阿加莎融合一体构成了一个双重人物。苏往往是一位旁观者,很少是剧情中的人物。最后一位加入这个集体的是苏的同父异母姐姐弗拉·德·弗特。弗拉年龄最大,十三岁,当时长得不很漂亮,但不久就将出落成一位抚媚动人的大姑娘。她的出身也很神秘。我初步为她设想了各种具有浓厚的浪漫色彩的未来。她长着淡黄色的长发、一双脉脉含情的蓝眼睛。
这些“女孩子”陪伴我许多年。随着我的日趋成熟,她们的性格也自然而然地发生着变化。她们参加音乐会、表演歌剧、在话剧中扮演角色。即使在我成年之后,我还不时地与她们分享着我的思想,给她们分发我衣柜里的各种衣服。我在脑子里为她们设计了睡衣的款式。我至今记得埃塞尔穿上一侧肩上带有洁白百合花的深蓝色薄纱礼服显得更秀美一些。可怜的安妮却很少能有奸衣服穿。我对伊莎贝拉是公正的,尽管对她抱有成见,仍然让她穿最漂亮的礼服——往往是有刺绣的绫罗绸缎。即使在今天,当我把一件衣服放进衣柜时,有时也会喃喃自语:“这件埃尔西穿准好看,她穿绿色的最合适。埃拉要是穿上那件三色拼起的针织紧身运动衫一定很洒脱。”此时我自己也会觉得好笑,可是这些“姑娘”的的确确活在我的心里,只是不像我,她们没有变老。在我的想象中,她们中最大的也不过二十三岁。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又添加了四个人物:安德莱德是她们当中年龄最大的一位,身材颀长修美,有些清高;比阿特丽斯年龄最小,喜欢跳舞,是位快乐的小仙女;还有罗斯和艾里斯·里德两姐妹,我开始为她们虚构了许多浪漫故事。
艾里斯有位男朋友,常给她写诗。罗斯很调皮,对谁都敢戏弄,跟所有的小伙子都调情卖俏。当然,到了一定的年龄,她们都陆续出嫁了,也有的还未结婚。埃塞尔一辈子独身,跟温柔娴静的安妮一起住在一幢小别墅里,她们是天生的一对,即使在现实生活中,她们两人相依为命也不会是不可能的。
我们从国外回来后不久,弗罗茵·尤德就把我领人了美妙的音乐王国。弗罗茵·尤德是一位瘦小干瘪、神情可畏的德国女人。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到托基来教音乐,也从未听说过有关她个人的隐私。有一天,母亲来到学习室,身旁站着弗莱德·尤德,母亲说她打算让我开始学钢琴。
“是的!”弗罗茵·尤德尽管英语说得流利。却夹带着浓重的德国口音。“咱们现在就到钢琴那儿去。”我们来到钢琴跟前,学习室里摆着的是一架小钢琴,那架大的摆在客厅里。
“站在这儿,”她命令道.我立在钢琴的后侧,“这个,”说着她重重地在琴键上敲了一下,我担心钢琴是否承受得住,“是C大调,明白吗?这是C调,这是C大调音阶。”她弹了几下,“现在我们回过头来,弹C调的和音。这样……再来一遗——音阶。音阶C、D、E、F、G、A、B、C,你明白了吗?”我说明白了,其实她刚才说的我都已经会了。
不久,整个房子里就回荡着音阶和琶音的练习,后来是曲子《快乐的农夫》。我对音乐课非常痴迷,父母亲都会弹钢琴。母亲弹奏门德尔松作的曲子以及其他一些她年轻时学过的作品。她技巧娴熟,但对音乐并无强烈的爱好。父亲却颇有音乐天资,无论弹奏什么曲子都可以不看乐谱。他常弹奏欢快的美国歌曲和黑人圣歌,还有其他一些作品。除了《快乐的农夫》,弗罗茵·尤德又给我加了舒曼的一些优雅的小夜曲。我每日满腔激情地练上一两个小时,从舒曼进到我最崇尚的作曲家格里格的作品。像大多数德国人一样,弗罗茵是一位优秀的教师。
我并不总是弹奏欢快的曲子,还得弹奏大量的我并不怎么热衷的格里格的练习曲。弗罗茵·尤德不是那种喜欢干劳而无功之事的人,她对我说:“你必须打下坚实的基础,这些练习很实用,很有必要。曲子是一朵朵瑰丽的小花,它们开放了,又凋谢了,你必须要有根基,坚实的根基还要有绿叶。”就这样,我在根基和绿叶上下了大量的功夫,偶尔也插进一两朵小花。我的成就大概比家里其他人都令人满意。
他们都有些腻烦弹奏这么多练习曲。
当时也开办舞蹈学习班,每周上一次课。教室设在一家甜食店楼上被尊称为“雅典娜神庙”的房间里。我大概在很早就开始进舞蹈学习班了,一定是在五、六岁的时候,因为当时姆妈还在我们家,每周由她送我去学习。年龄小的学员先从波尔卡舞学起,方法是重走三步:右,左,右——左,右,左。听到这样的跺脚声。在楼下甜食店喝茶的人一定会感到心烦意乱。回到家里,麦琪的讥讽多少让我有些不快。她说波尔卡根本不是那样跳,“应该先向前滑一步,另一步跟上,然后再起第一步,就像这样……”我感到困惑。原来这是那位教跳舞的老师希基小姐发明的教学方法,学舞步之前要先以此来熟悉波尔卡的节奏。
在托基,舞蹈班里几乎全是女孩子。后来我在伊林进舞蹈班学习时,班里有许多男生。那时我九岁左右,非常腼腆,舞步也不很熟练。一位比我大两岁,长相标致的少年走到我面前,邀请我跟他跳朗色舞。我窘迫地垂下了头,告诉他我不会跳朗色舞。当时我心里特别难过,我还从未见过这样迷人的少年。他乌黑的头发,一双大眼炯炯有神。我即刻感到我们将会成为一对心心相印的情侣。朗色舞开始了,我黯然神伤地坐在一旁。这时舞蹈班的老师走上前来:“阿加莎,谁都不许光坐着不跳。”
“我不会跳朗色舞,沃兹沃思太太。”
“不,亲爱的,你很快就能学会的,我给你找一个舞伴。”
她将一位塌鼻子,沙土色头发,脸上长着雀斑的少年拽到我面前。“这儿有一位,他叫威廉。”就在朗色舞相互交位时,我与那位使人眷恋的少年相遇。他忿忿地对我低语道:“你拒绝了跟我跳舞,却又跟别人跳了,太不友好了吧。”我试图向他作些解释,说我以为自己不会跳朗色舞,是迫不得已才跳的,可惜在交位的瞬间是来不及作任何解释的。他依然责怪地注视着我,直到下课。我真希望下周上课时能遇上他,遗憾的是,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见过他——人生的又一爱情悲剧。
我所学的舞步中,唯有华尔兹是我一生中都用得上的,可我却始终不太爱跳这种舞。我不喜欢它的节奏,常常旋得我头晕眼花,尤其是在跟希基小姐跳的时候。她的旋转动作轻盈优美,我被她带得双脚几乎离了地,一个曲子下来就感到天旋地转,几乎站不稳了。不过我不得不承认,她的舞姿能给人以美的享受。
弗罗茵·尤德从我的生活中悄然逝去了。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也许是回德国了。
不久,一位叫特罗特的青年人替代了她。他是某教堂的风琴手,他的教学方法有些让人沮丧。我必须适应另一种演奏风格——几乎是坐在地板上,高举起双手,完全依靠腕力在琴键上弹奏。而原来弗罗茵·尤德的训练方法是让我坐得高一些,用小臂的力量弹奏。只有双臂高悬于琴上方,才能给琴键有力的敲击,那样才会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5
我们从海峡群岛回来后不久,父亲病重的阴云开始向全家人的心头袭来。旅居国外期间,他的健康状况就一直不佳,曾两次就医。第二次就诊时,医生作出了危言耸听的诊断.他认为父亲得的是肾玻回到英国后,我们自己的医生又给父亲检查了一次,他不同意前一位医生的诊断,领着父亲去见一位专家。从此,这片阴云就一直笼罩在全家人的心头。儿时的我只能膜肪地觉察出这种心理上的抑郁气氛。就如同狂风暴雨来临前人们隐约能感受到大自然的沉闷一样。
医疗手段也无能为力。父亲去过两三位医学专家处就诊。第一位认为父亲心脏状况不好,具体情况我记不得了,只记得当听到母亲跟姐姐说话时说是“心肌炎”,我顿时感到不寒而栗。另一位专家则认为完全是胃的毛病。父亲夜里常常感到阵痛和气闷,发病的周期越来越短。
母亲起来陪伴他,为他调换姿势,服侍他吃下医生开的药。
平日里,父亲还像以往那样情绪乐观,可是家庭气氛已不那么轻松了。父亲照常去俱乐部,夏日里把时间消磨在板球场上。回来后讲一些有趣的见闻。总之,他还是那么慈祥,从不怄气、发怒。可是忧郁的影子迟迟不肯离去,它笼罩在母亲心头。母亲强打精神宽慰父亲,说他“看上去好多了,感觉也不同,真是好多了。”
与此同时,我们又面临着经济拮据的窘境。祖父留下的遗产都用在了纽约的房产投资上。但这些房产都是租下来的,并没有水久地买下。它们占据了市区的一部分,当时那块地产价值连城,房产却值不了多少钱。地产主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妪。她似乎并不愿意积极合作,处处设置障碍,反对任何开发和改善工作。定期的房产收入也总是姗姗来迟,而且常常被房屋维修费用和税款吞噬得所剩无几。
玛丽大概在我父亲去世前就离开了我们家。她到英国来的合同为期两年,在我们这儿又多呆了至少一年。她思乡心切,而且我想她很明智,也讲究实际,意识到该是按照法国传统考虑婚姻大事的时候了。她已经从自己的工钱中攒了一笔相当可观的嫁妆款。就这样,她眼里噙着泪花,紧紧地拥抱了她“可爱的小姐”,告别了我们,剩下我孤独一人。
在玛丽走之前,我俩终于在姐姐未来的丈夫的选择上取得了一致的见解。我俩过去一直在推测。玛丽始终坚信会是那位“金发碧眼、肤色白晰的先生”(此文为法语,译者注)。
母亲小的时候跟姨婆住在柴郡。她在学校里交结了一位朋友叫安妮·布朗,两个亲密无间。后来安妮·布朗跟詹姆斯·瓦茨结了婚,母亲嫁给了自己的表兄弗雷德里克·米勒,两位姑娘一致表示永远也不能忘记对方,要始终保持联系。尽管姨婆后来离开柴郡搬到了伦敦,但两人的联系从未中断。安妮·瓦茨有五个孩子,四个男孩,一个女孩。我母亲有三个孩子。两个相互交换彼此孩子在不同时期的照片,每逢圣诞节向对方的孩子馈赠礼品。
当姐姐准备去爱尔兰旅行时,母亲向安妮·瓦茨提及了麦琪此次旅行。安妮再三邀请麦琪由霍利黑德返回途中在柴郡的阿布尼堡逗留。她渴望见到挚友的孩子。
麦琪的爱尔兰之行非常愉快。归途中她在瓦茨家小祝瓦茨家的大儿子詹姆斯当时二十一二岁,就读于牛津大学。
他有一头漂亮的金发,嗓音低缓温和,谈吐不多。他跟大多数小伙子不同,对姐姐麦琪表现得不很热情。姐姐发现这很蹊跷,引起了她的好奇。她多次有意跟詹姆斯过不去,但却不知道这样做的效果如何。不管怎样,她刚回到家两人就开始了断断续续的通信往来。
其实,姐姐第一次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就已经为之倾倒了,只是他生性腼腆,不善于表露自己的感情。第二年夏天他住在我们这里。我一下于就被他迷住了。他对我也很亲热,待我诚恳,从不戏弄我或者像对小孩子似地对我说话,而是把我看作一个大人。我很喜欢他。玛丽对他的评价也很高,称他为“金发碧眼、肤色白晰的先生”,我俩经常在缝纫室里谈论他。
“我觉得他们两人好像彼此爱得不是很深,玛丽。”
“噢,不对,他很爱她,当她不注意的时候,他总是深情地望着她。他们的婚姻一定会美满,而且很实际。听说他前途远大,生活作风又严谨,会成为一位顶好的丈夫。小姐性格开朗,聪敏,风趣,喜欢笑,找一位斯文稳重的男人作丈夫再合适没有了。他也会喜欢她这种与他不同的性格的。”
只有父亲不太喜欢詹姆斯。但我想,这对一位妩媚动人,性情欢快的姑娘的父亲来说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一一作父亲的都期望自己的女婿是一位十全十美的人物。作母亲的对自己的儿媳往往也会有类似的苛求。由于哥哥一辈子独身,母亲还不曾受到过这种情感的感染。
母亲始终未对她的两位女婿感到十分满意过,但她也承认,这并不是女婿们的过错,而怪她自己。她曾说:“我也想象不出理想的女婿究竟该是什么样子。”
我十一岁那年父亲离开了人世。他的身体是逐渐衰弱的,可是他的病似乎始终未能确诊。长期为经济问题而忧虑过度无疑削弱了他对病魔的抵抗力。
他去伊灵继母(我的姨婆)那儿住了近一个星期,拜访在伦敦的那些有可能帮助他找到一份工作的朋友。当时,找工作并非一件易事,只有律师、医生、财产经纪人、法律顾问或者在军队服役等职业可供选择。父亲跟他同时代的多数人一样,未受过任何职业训练。
父亲对自己的财产支配情况一直困惑不解,他去世后,他的遗嘱执行人感到这是一个解不开的谜,也不知道祖父留下的这笔遗产都跑到哪儿去了。父亲生活并不奢侈,开支总是限制在预计的固定收入范围之内。账簿上写得都一清二楚,可事实上却是两回事,而且总会有一些好听的藉口或者说明某项进款的短缺只是暂时的——用在某项必要的维修上了。毫无疑问,原来的经纪人以及后来接替他们的经纪人经营都不得力。可都为时太晚,无法补偿。
他整日焦虑忧愁。天气寒冷,他受了寒,染上了肺炎。
母亲闻讯赶到伊灵,我和麦琪随后也去了那里。那时候他已病人膏盲。母亲日夜守护在他的身旁。医院请来了两位护士。我心情沉重,整日惶惶不安地闲荡,为父亲的康复而虔诚地祈祷。
我心中依然清晰地记着这样一个场面。那是午后一时许了我站在楼梯顶端的走廊上,突然,父亲和母亲住的卧室门被推开,母亲双手捂着脸冲了出来。跑进隔壁房间呼的一声关上了门。医院的一位护士走出来对赶上楼来的姨婆说:“已经完了。”我明白了,父亲离开了人世。
葬礼是不带小孩子去的。我烦躁不安地在房子里徘徊着,可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我从来也没有想象过会有这样的事。房子里的窗帘都拉上了,点上了灯。姨婆坐在餐室里,用她那特有的文体写着长信。不时悲伤地招摇头。
是呵,我的父母真是一对恩爱夫妻。我在家中的遗物中发现了一封父亲去世前大约三四天写给母亲的一封信。信中写道他多么想回到托基,回到她的身旁。在伦敦的事情丝毫没有令人满意的进展,但他感到一旦回到他最亲爱的克拉拉身旁,一切烦恼都会烟消云散。信中还说道,他想再次对她说她对他来说有多么重要,尽管这样的话他从前说过无数次。“你在我的一生中具有极大的影响,是天下最好的妻子。光阴荏苒更加深了我对你的爱。我感激不尽你给我的柔情、钟爱和同情。愿上帝保佑你.我最亲爱的,我们不久就会团圆的。”
我是在一只绣花封面的笔记本里找到这封信的。它是母亲出嫁时亲手为父亲绣制的,寄给当时在美国的父亲。父亲一直珍藏着这个袖珍本,里面还保存着母亲写给他的两首诗,后来母亲又把这封信夹进本里。
为父亲服丧的日子里,伊灵有些糁人。房子里挤满了窃窃私语的亲友——外祖母、几位舅舅、舅母和一些长辈们,以及姨婆的上了年纪的老朋友——他们喃喃低语,叹息着,摇着头。每个人都穿着黑色的衣服。我也是重孝在身。我得承认在这种情况下,能给我带来慰藉的就只有这身孝服。
当我穿上这黑色的衣裤时,我感到自己的重要,认识到自己的价值,我不再是局外人了。
???se???????问您是因为想到您卧舱来,您告诉我可以来。”
“我没有。”
我俩吵了一会,声音时高时低,最后我让他别作声了。
我相信隔壁卧舱的使馆医生和夫人会对我妄加猜测的。我气愤地撵他走,他坚持要留下来。最后他恼羞成怒的程度甚至超过了我,于是我向他道歉,说我的确不知道他当时的问话实际隐含的其它意思。我最后终于把他赶走了。尽管他仍忿忿不平但却弄清楚了我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走到哪混到哪的女人。第二天早晨,使馆医生的太太冷冷地白了我一眼。
没多久,我就发现罗莎琳德从一开始就以很实际的态度掂量我的每一个求婚者。
“嗯,我想你肯定会再结婚的,我自然要关心那个人是谁。”她向我解释说。
马克斯此时从法国他母亲那儿回来了。他说在大英博物馆找份工作,并想知道我是否在伦敦。刚好我的出版人科林斯准备在萨伏依举行一次大型宴会,特别邀我去见见出版我作品的美国出版商以及其他一些人。那天的会面排得满满的,于是我乘晚车去了伦敦,邀请马克斯来吃早饭。
我一想到要与他重逢就感到兴奋,但奇怪的是,他的到来竟使我窘迫不已。在那次结伴旅行中我们已经建立了友谊,我难以想象此次相会为什么使我有种无所适从的感觉。
他看来也有些拘谨。可待我俩吃完我亲手制做的早餐时,我们又恢复到老样子。令人高兴的是我没有和他失掉联系。
继《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后,我又在写《七面钟之谜》。这是我以前那本《名苑猎凶》的续集,属于被我称之为“轻松惊险小说”那类书。这种书容易一挥而就,无需太多的情节和构思。
此时我对写作又恢复了信心。我觉得每年写一本书不成问题,还能写几篇短篇小说。那时,我写作的直接动力就是能赚到钱。写一篇小说,就可以带来六十倍的收入,扣除所得税,当时每英镑扣四至五先令——这样,足足四十五英镑就归自己了。这极大刺激了我的创作欲望。
当时是个讲求实际的年代,我成了一个手头阔绰的人。
我的作品在美国连载出版,其收入远比在英国的连载权的收入可观。而且还免征所得税。这被认为是资本的收入。我并没即刻得到这笔稿费,但我可以感到财源不断,在我看来,要做的事就是不顾劳累地赚钱。
我常常觉得现在不妨只字不写,因为一动笔就招致一堆麻烦。
马克斯到了德文郡,我俩在帕丁顿见了面,乘晚车回到家。
和马克斯又见面了,我真高兴。我意识到我们之间的友谊是多么亲密,几乎不用开口就明白对方的意思。第二天晚上,我和马克斯互道晚安后,我就在床上看书。这时,有人敲门,接着马克斯走了进来,这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手里拿着一本我借给他的书。
“谢谢你借给我这本书,”他说,“我很喜欢。”他把书放在床边,随后坐在床头,深情地望着我:他说要娶我作妻子。
第二天他乘车离开,我去送他时,他说:“你肯定会嫁给我的。”
这时天刚蒙蒙亮,我不能继续和他争辩。望着他远去,我感到茫然不知所措,悒悒回到家。
我问罗莎琳德是否喜欢马克斯。
“当然喜欢,”她回答说,“我非常喜欢他,比R上校和B先生还要喜欢。”
我相信罗莎琳德对什么都一清二楚,只不过是出于礼貌而不挂在嘴边罢了。
以后的几个星期是多么难熬埃我感到凄然怅惘,脑子里一片混乱。起初,我曾决计不再结婚,我得有保障,不再受任何伤害;没有比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龄小得多的人更蠢的事了;马克斯年轻,还不了解他自己;这对他不公平,他应该娶一个漂亮的年轻姑娘;我刚刚尝到了独立生活的甜头。后来,这些论点几乎是不知不觉地变了。不错,他是比我年轻,但我俩共同点太多了。
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转变。假如初次见面我就想到马克斯可能会成为我丈夫的话,我就会倍加小心,决不会轻而易举地建立这种良好的关系。我没料到竟会发生这种事,俩人都心情愉快,在一起交谈是那样的充满乐趣,无拘无束,仿佛是一对夫妻一般。
就在这一等莫展之际,我向我的神灵请教。
“罗莎琳德,你认为我再结婚如何?”
“嗯,我料到你会这样的,”罗莎琳德以一种始终明察秋毫的口气说话,“我的意思是,这事很自然,对不对?”“唔,也许对吧。”
“我可不赞成你跟R上校结婚。”罗莎琳德若有所思地说。这倒挺有趣,因为只上校过份地宠着罗莎琳德,他为讨她高兴而和她玩游戏玩得似乎很开心。
我说出了马克斯的名字。
“我觉得他是最合适的了。”罗莎琳德说,随后又补充说,“我们可以自己弄条船,行不行?他可就派上用场了。他网球打得不错,是吧?我可以和他打网球了。”她毫无顾忌地设想着,完全是从她个人的实用主义的观点出发。
尽管如此,那个夏天仍是我一生中最难提的。人们纷纷反对我和他结婚,也许这实质上给我增添了勇气。我姐姐坚决不赞成:年龄差别!甚至我姐夫詹姆斯也委婉地道出要我慎重从事的告诫。
我终于把消息透露给伍利夫妇。看上去,他们都很高兴。莱恩当然不必说了,可凯瑟琳总是捉摸不透似的。
她不容置否地说:“只是你两年之内决不要嫁给他。”
“两年之内?”我沮丧地道。
“对。这是命里注定的。”
“哦,我认为这样不明智。我已经比他大许多了,年龄愈来愈大,结婚还有什么乐趣可言呢,还是应该让他享受生活的甘美才好。”
“我认为这对他毫无益处。”凯瑟琳说,“对他这种年龄的人毫无好处可言,他会认为万事如意的。我认为最好让他等两年,不能再短了。”
这个主意我不敢苟同,这似乎是个严厉的清教徒的观点。
我的婚事弄得满城风雨,给我带来了难堪,于是我想尽量地不再声张了。我们商定卡洛和玛丽·费舍还有罗莎琳德跟我们一起去斯凯岛,在那里住三个星期。我们的婚事预告将在那儿公布,在爱丁堡的圣哥伦教堂举行婚礼。
随后,我带马克斯去探望宠基和詹姆斯,詹姆斯虽然没有提出异议,但脸上露出不高兴的神色,宠基仍极力阻止我们的婚事。
在列车上,我几乎反悔。马克斯聚精会神地听我讲述家里情况。
“你说的是詹姆斯·瓦茨吗?”他问,“我上大学时有个同学叫詹姆斯·瓦茨,那是你姐姐的孩子?他可是个绝妙的喜剧演员,极擅于模仿人。”
听说马克斯和我的外甥是同届同学,我简直要坚持不住了,我俩的婚事似乎毫不可能了。
我绝望地说:“你年龄太小了,太小了。”
这次马克斯真的害怕了。
“根本不小。我上大学的确年纪不大,可我的同学都说我很老成,我和瓦茨那帮人根本不同。”但是我在良心上仍感到不安。
宠基竭尽全力要说服马克斯,我都怕会引起马克斯的讨厌,事实恰恰相反。他说她是那么真诚,那么急切地渴望我幸福。人们对我姐姐的断语总是如此。
临别时,宠基泪如泉涌,不再说话。詹姆斯向我很宽厚地告别。好在我外甥杰克没在家,不然会把事情弄糟的。
“当然,我一眼就看出你打定主意要嫁给他,”我姐夫说,“我知道你不会改变主意。”
“嗨,简,你不知道,我奸像每天都在变来变去。”
“这倒未必。我希望你会一切随心。这不是我所希望你选择的,但你总是很有眼力,我觉得他是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年轻人。”
我多么喜爱亲爱的詹姆斯啊,他总是那么苦口婆心,“别理会宠基,你知道她的为人,生米煮成熟饭她就会改变看法的。”
我问宠基能不能去爱丁堡参加我们的婚礼,她认为最好是不去。“我会哭出声的,扫大家的兴。”我为此由衷地感谢。
在圣哥伦巴教堂内举行婚礼后,我俩仍分居两地,像古老的歌谣说的那样,我们在教堂前的草坪上分手了。马克斯回到了伦敦以便三天内完成乌尔的研究,而我则在第二天和罗莎琳德一起回到了克雷斯威尔,在那儿忠诚的贝西迎接我,她还蒙在鼓里。马克斯两天后坐一辆出租汽车来到克雷斯威尔门口,我们乘车去多佛尔,从那里渡过海峡去我们蜜月的第一站:威尼斯。
蜜月是马克斯一手安排的。我相信谁也没有像我们这样沉浸在蜜月的幸福之中。惟一与蜜月不和谐的就是东方快车上的臭虫,甚至在到威尼斯之前,它们就从木板下钻出来,频频袭扰我们。
第九章 共同生活
1
蜜月期间,我们游览了杜布罗夫尼克,从那儿又到了斯普利特。我永远忘不了斯普列特。傍晚时分,我们从旅馆出来散步,当走到个广场的转弯处,看到圣·格雷戈里的巨影耸入云霄,这是雕塑家梅斯特罗维奇的杰作。它俯瞰着万物,像是永恒的里程碑在人们记忆中难以磨灭。
旅行的下一步是顺达尔马提亚海岸而下,沿希腊海岸到达帕特雷。我们搭乘的船是只小货轮,船上总共才有四名乘客,我俩住一间客舱,另外两人在另一间客舱。他们到下一站就下船了,于是剩下我们两个乘客。
我从没在船上吃过这么好的饭菜:切成薄片的美味羊肉,非常鲜嫩,新鲜蔬菜、米饭、烤肉扦上满是香喷喷的调料。我们和船长结结巴巴地用意大利语交谈着。他问道:“喜欢这饭荣吗?我很高兴为你们安排英国式饭荣,这是地道的英国式饭菜。”
但愿他别到英国来,以免他会看到真正的英国饭莱。
我们在这条塞尔维亚小船上愉快地过了几天,船不时地在沿途港口停靠,圣安娜、圣毛拉、圣地夸拉塔等等。我俩上岸前,船长总是提醒我们开船前半小时鸣气笛。于是当我们俩倘徉在橄榄树下或坐在百花丛中,耳边会突然响起笛声,我们便急忙转身跑回船。坐在橄榄丛中,四周一片静谧,我俩沉浸在幸福中.此情此景多令人惬意啊,简直是在伊甸乐园,人间天堂。
终于到了帕特雷,我们愉快地告别船长,坐上滑稽的小火车去奥林匹亚。
希腊无须多谈。奥林匹亚正如想象那般美丽。第二天我俩骑着骡子去安德里策纳,坦白地说,这几乎使我们的婚姻出现危机。
我以前从未骑过骡子,十四小时的路程带来难以置信的痛苦。我竟到了分不清骡子与步行两者之间哪一个更痛苦的地步。到目的地后,我从骡子上滑了下来,腿脚僵直得难以走路,我责怪马克斯说:“如果你不知道别人经过这种跋涉后的痛苦,你就没资格结婚。”
我们在安德里策纳休息了两天来恢复体力。我承认嫁给他并不后悔,他也可以学一学如何照顾妻子,仔细地计算路程之后再请妻子骑骡子旅行。我俩到巴萨神庙又骑了近五小时的骡子,可这一次我毫不感到劳累。
埃皮德奥鲁斯在我眼中绮丽极了,但是在那儿我第一次领教了考古学家的性格。那天天气很好,我攀到剧场高处坐下,把马克斯一人撇在博物馆里看碑铭。过了很久,他还没来找我。我终于沉不住气了,下来走进了博物馆。马克斯仍直挺挺地俯卧在地上,蛮有兴趣地研究铭文。
“你还在看那玩意儿?”我问他。
“嗯,这很罕见,”他说,“你看这儿,我给你讲讲好吗?”“我想用不着,”我语气坚定地说,“外面美极了,真称得上是赏心悦目。”
“嗯,我相信一定是这样。”马克斯心不在焉地说。
“我再出去你不会介意吧?”我问。
“不会,”马克斯略带惊奇的口吻说,“这很好,我还以为你对这铭文感兴趣呢。”
“我想这不会比外面更有趣。”我说,又回到剧场高处坐着眺望远方。一个钟头过后,马克斯来找我,脸上浮着微笑,他已经解读了一个极为难解的希腊短语,这对他来说,一天都会因此而变得更有意义。
德尔法真令人难忘。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迷人的景色,我们甚至四处寻觅,想在那儿找一块地将来有一天造所房子。我记得我俩选定了三处。这是美好的梦想:不记得我俩当时是不是相信这个计划。前两年,我故地重游,看到大轿车川流不息,咖啡店,纪念品和旅游者到处可见,我真庆幸没在那儿造房子,到雅典,蜜月就到日子了,就在还有四五天就要分手的时候,我们这两个伊甸乐园的幸福居民突然大祸临头.我病倒了,最初以为是患了那种在中东常见的肚子疼,其中有吉皮肚子疼,巴格达肚子疼,德黑兰肚子疼等。我把这一次叫做雅典肚子疼,但实际情况要糟糕得多。
过了几天,我起来了,可驾车游览时,我难受得不得不又把车子开回来。当时能请到的只有希腊医生。他讲法语,我很快认识到,尽管我的法语足以应付一般交际,可对医学术语却一无所知。
这位医生把我的病归于吃了红鲱鱼头的缘故。据他说,这种鱼对于不大会炖鱼的初来乍到的人危险性很大。曾有一位内阁大臣也得了这种病,差一点送命。我确信自己病得随时都可能死掉。我仍发着高烧,吃不进东西。然而,这医生到底救了我一命。我告诉马克斯让他放心,第二天他就可以走了。
“岂有此理,我怎么能撇下你呢,亲爱的?”他说。
麻烦在于马克斯受人之托,要按时赶到乌尔,为考察队的住房砌造各种辅助设施,以便在伍利夫妇和考察队其他成员两星期后到达时一切都准备就绪。他要砌一间新餐厅并为凯瑟琳修一间新浴室。
“我相信他们会谅解我的,”马克斯说。但他语气中流感出迟疑。我知道他们是不会谅解的。我气愤地告诉他说他们会把他的不负责任归罪于我。这事关我俩的名誉,马克斯必须按时赶到那里,我让他放心,我会平安无事的。我将静卧休息一星期,然后坐东方快车径直回家。
可怜的马克斯心都碎了。同时他又被那种该诅咒的英国式的责任感所围困。这是伦纳德·伍利长期以来对他施加的影响的结果。
最后,我们俩怀着某种生离死别的悲壮心情告别,马克斯终于离我而去履行他的职责去了。
我像根木头似地躺在由绿色墙纸裱糊的房间里,像只猫那样病恹恹的.腰疼,胃疼,虚弱得连手都不愿抬一下。我叫人端来淡而无味的煮通心粉,吃了两口就推开了。看来再吃点什么是不可能的。
我惦念着马克斯。此时他应该到贝鲁特了,明天他将随奈恩车队穿过沙漠。可怜的马克斯,他该多挂念我呵。
幸运的是,我不必再为自己担心了。我已感到内心翻腾着要干点事或挪挪地方的决心。我又吃了些无味的煮通心粉,放了点碎乳酪。每天早晨在室内来回走三趟以便恢复腿劲。医生来看我时说已经好多了。
“不错。嗯,看得出你是在恢复。”
“说真说,我后天就想回家了。”
“噢,别说蠢话。告诉你,那位内阁大臣……”我按计划离开了那儿。旅馆的搬运工搀着我蹒跚地登上火车。我躺倒在我的铺位上,没怎么动弹,偶尔叫人从餐车给我端碗热汤来。汤总是油腻腻的,我毫无胃口。假如是若干年后,这种不喜油腻倒是对保持体型有好处,可在当时我还很纤瘦。旅程结束回到家时,我已皮得只剩下皮包骨头了。回到家后,躺在自己的床上真是再舒适不过了。过了将近一个月,我才完全恢复了体力和精力。
马克斯平安抵达乌尔,他为我一直心烦意乱,一路发了数封电报,盼我的回音,可总是杳无音讯。他用工作来冲淡内心的焦虑,所干的话比伍利夫妇预料的要多得多。
到了我现在的年纪,我非常清楚如何对付性格爱冲动的人:演员、制片人、建筑师、音乐家和像凯瑟琳·伍利这样爱慕虚荣的人。就母亲而言,马克斯母亲是那种我所说的极敏感的人,我母亲也属同一类人。
我的几位演员朋友就好发脾气。查尔斯·劳顿在《不在犯罪现场》中扮演赫尔克里·波洛。一次在排演休息时,他一边吸着冰淇淋水,一边向我说起他的处世绝招:“装作喜怒无常很有好处。人们会说,当心别惹恼了他,要知道,他动不动就发脾气。”
“这种做法有时让人心烦,”他补充说,“尤其是你并没有这种欲望的时候。但是这样毕竟划得来,每次都不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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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期的创作活动在我记忆里似乎难以理解的模糊,这看来不可思议。其实即便在当时,我也没把自己看做是一名真正的作家。我写作长篇和短篇小说,并能出版。我开始习惯于把这做为一项固定的收人。可每当我填写表格中职业一栏时,我除写上当时引以为荣的“已婚妇女”之外不知道还有什么好写的。我是个已婚妇女,这是我的身份,是我的职业。写书是我的副业。我从没有把写作冠之“专业”的金字招牌。我觉得那样太荒唐。
我的婆婆对此不理解,“你写得精彩极了,亲爱的阿加莎,你应该写点,嗯,更严肃的?”指的是“值得写的”东西。我发觉我无法向她解释,也没想到要解释,我的作品是为消遣而写的。
我想做个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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